当前,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不能仅靠环保部门自身的力量来推动,各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推动环保工作开展。笔者认为,目前应着重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职与责结合。要把各部门环保工作和环保责任结合起来,每年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应与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明确规定,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列入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能完成责任书的部门,要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综合先进的评比,有关领导不得晋升职务,这样有利于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二是说与做结合。各级政府每年要对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指标的,主要领导要说明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媒体上公布,这样有利于增强各部门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收与放结合。对环境保护工作搞得不好的部门,实行环评审批、执法监管权限上收一级,并实行区域限批。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的地方,环评审批和监管权限可适当下放。
四是得与失结合。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领导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制定部门法规和规定时,各部门要坚持“发展为要,环境优先”的原则,充分考虑法规和规定对环境的影响,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支持环保部门工作,形成环境保护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