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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尺二秀才 2011-02-14

吴方军同志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5月14)

同志们:

这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去年以来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环境保护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环保工作,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经济蓄势上行,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持续改善的“双赢”成果。全市环保部门紧紧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进作风,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支持发展、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各项环保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去年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并作出重要指示,并将其作为约束性的硬指标,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专班,强化措施,加强指导,及时督办,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局面。

(二)总量减排措施过硬,成效显著

2009年,市政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总量减排考核、监测、统计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克难攻坚,认真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有力地促进了总量减排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度减排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

(三)环保专项治理力度加大,进展顺利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成立荆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下发《荆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一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和重点环保案件后督查。二是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和涉砷行业专项检查。三是继续开展涉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将中心城区油烟和卡拉OK厅扰民纳入整治范围。在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积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和整改方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效果显著。

(四)积极参与创卫工作,配合有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卫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等五个专项治理方案。二是全方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餐饮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行业的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彻底清查。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创卫宣传,为创卫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是积极推进专项治理试点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效果,采取选定一条街道作为各个专项治理的试点区域,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五是认真抓好创卫包路工作,并按照创卫工作标准督办整改。在省级卫生城市创建验收时,环保内容顺利通过。

(五)应急处置高效有序,措施得力

在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反应迅速,高效有序,措施得力,会同相关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置了内河水系水华、货车坠江、因翻新挖沙船擅自将废机油排江和应对宜昌石牌水域集装箱坠江等危及饮用水源的多起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环保服务特色鲜明,质效俱佳

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转变观念,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市环保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促进健康发展;建立了重大项目审批绿色、快速、扶企通道;积极参与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环境整治;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工作,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支持环保工作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2010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快速发展的关键的一年。各地和各级环保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工作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组织实施水、大气、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好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服务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2010年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完成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一)抓紧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抢抓机遇,全力服务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建设,结合荆州工作实际,按照“管住排污总量,严控废物增量,扩大环境容量,用好资源增量,加大工程治理规模,改善环境质量,维护良好生态,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谋划一批大项目,切实编制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二)要围绕构建“人水和谐”城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以构建“人水和谐”城市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筹备好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第一次全会,研究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框架。要搞好规划,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要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采取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运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理念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全面实现增效节能和环境保护目标。要加强污染防治,改善人居环境,整合规范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查整顿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制定实施蓝天行动计划,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粉尘等大气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开展城市“灰霾”防治。

(三)要继续打好污染减排和环保专项行动攻坚战

2010年是我市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结账年,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要早安排、早落实,通过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地方和部门的减排责任,巩固COD的减排成果,完成SO2的减排任务,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一是继续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实行“行业限批”,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地区和相关监管部门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污染企业的整治步伐,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关闭一批污染企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今年49日国家九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同时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全面排查污染源,重点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彻底取缔关停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坚决取缔造纸、钢铁行业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切实防止污染反弹;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并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荆州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工作内容之一,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标志之一。我市要确保2011年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力争在2013年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对照创建国家、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7项考核指标标准,我市有17项指标基本符合创建要求,但是,还有10项指标任务艰巨。今年,我们要突出抓好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严控污染物排放。一是要加快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要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综合整治建成区内各种燃煤锅(窑)炉,抓好重点污染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燃煤。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道路、市场、露天堆场和货场管理,组织开展餐饮烟尘污染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油烟污染。要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全方位提高大气质量。二是要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实施清淤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快城区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抓紧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幅度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彻底消除二次污染。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力度,优化整合饮用水源取水口;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排污口和设施,保障饮水安全。三是要加快提高污染源防控质量。要加强环境噪声监管,抓好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依法取缔、关停“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园区产业聚集水平,建设生态工业园。全面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抓好城市建设、区域开发、工业园区等规划环评。全面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要通过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明确相关地方和部门的减排责任,确保我市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继续抓好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重点案件后督察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要拓展农村环保工作,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集中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促进畜禽业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扩大“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实施规模。抓好镇村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继续按照“集中连片、生态示范”的要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推进四湖流域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控制国家级示范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四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四是建立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农村环保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并开展试点。

三、强化意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当前环保工作形势逼人,任务艰巨,使命神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和造福子孙后代的态度,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各地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的作用,集中研究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各级领导、地方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强化意识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要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要针对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探索总结应对之策,并从法制层面上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环保法规。要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切实落实法律责任。要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环保执法,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牢记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准确把握本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环境容量,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要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科学规划发展,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把好环境关口。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要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依法监管,当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卫士。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保护环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因此,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宏观与微观、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围绕改善民生,加强环保监管,以优质的服务,保发展、保民生、保环境。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的环境需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扩大政务公开,公示执法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引导公众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发展规划制定和重大项目建设论证。要加强环境咨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服务中科学评价,以审批引导发展。对于大项目、大企业,要继续开通“绿色”、“快速”和“扶企”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环评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的建设,既为我们提供了环保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又对我们提出了加强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创新意识,以敢为人先、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着力在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强化法制、增强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的执行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发展与环保“双赢”。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决策能力,各地和各级部门都要就本地本部门如何加强环保工作,做到"五有",即:有规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
   
二是健全制度。各地要健全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的制度,对重大环保问题作出决策,加强监督,保证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如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发放制度,新、改、扩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环境监督制度。要建立环保、国土资源、城建、物价、审计、财政、计划、经贸、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级各部门工作协调,实行综合督办。
   
三是落实责任。各地要根据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要求,认真分析,做好规划,分段要求,检查落实,每年都要认真解决一两个影响和制约环境工作的突出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四是严格依法推进环保工作。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群众的观念转变,树立环保意识,积极推行全民环保。要加大对国家各种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政策落实。
  
(三)加强基层环保机构能力建设

今年是市、县机构改革年,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环保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环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参照省市两级环保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开展县市环保机构改革工作,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使环保机构设置与环保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纳入参公管理,加强县市乡镇环保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三是全面加强监察、监控、监测、辐射、信息、固废和宣教能力建设,尽快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同志们,2010年是我市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快速发展的关键的一年,也是“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结账年,全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荆州的天更蓝、水更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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