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又叫原产地证,简称产地证,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关税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出具原产地证书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原产地证书的种类有哪些?
原产地证书按用途,可分为四种: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普惠制受惠国授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是使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
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税,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等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在我国,是证明中国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货物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的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享受互惠的、减免关税的凭证。如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英联邦特惠税产地证、北美自由贸易区产地证等。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是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如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三、原产地证的作用是什么?
对进口国而言,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确定税率待遇的依据。现在各国基本上都采取多种税率,各国海关在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关税时,常常依据产地证来确定按何种税率征收,或减,免征税。
(二)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原产地证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措施的依据;
(四)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有些国家出于政治或其他特殊的原因,禁止进口某国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原产地证是有关国家海关确定货物能否准予放行的重要依据。
(五)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对于国家的传统商品,产地证还在贸易活动中起到证明商品的内在品质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商品的竞争力。
四、什么是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一国政府为确定货物原产地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及一般执行的行政决定。原产地规则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证明。
五、普遍优惠制的定义是什么?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六、普惠制的目标是什么?
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七、普惠制的作用是什么?
普惠制作为一项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国际关税政策,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 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二) 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
(三) 有利于加速我国出口产品国产化程度的提高;
(四) 可以促进我国旅游零售商品的销售增长,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五) 在我国出展中节约税金,促进国际交流。
八、什么是普惠制方案?
普惠制方案是各给惠国政府或国家集团为实施普惠制而制定的具体执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政府法令的形式公布之,亦称给惠国方案。
各给惠国的方案各有特点,不尽相同,但其内容有以下几个共同要素:给惠产品范围、关税削减幅度、保护措施、原产地规则、受惠国家和地区名单和有效期。
九、什么是普惠制给惠国?
给惠国是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一般都是发达国家。
十、普惠制给惠国有哪些?
目前,世界上有40个普惠制给惠国,它们是欧盟27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瑞士、列支敦士登公国、挪威、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美国。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十一、什么是普惠制受惠国?
受惠国是接受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包括最不发达国家。
十二、什么是普惠制原产地规则?
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是各给惠国关于受惠国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必备的条件的规定,是普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为了确保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仅给予在发展中国家生产、收获和制造,并从发展中国家出运的产品,各给惠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原产地规则,用以衡量受惠国的出口产品是否可以取得普惠制的原产地资格。
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和书面证明。
(一)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是各给惠国分别对原产品概念所下的定义。原产地标准把原产品分为两大类:完全原产产品和含有进口成分的原产产品。
完全原产产品是指全部使用本国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完全由受惠国生产、制造的产品。
含有进口成分的原产产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包括原产地不明)原料或零部件生产、制造的产品,这些原料或零部件在受惠国经过充分加工和制作,其性质和特征达到了“实质性改造”。
对于如何判定进口成分是否达到“实质性改造”,各给惠国采用的标准不同,通常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即加工标准和百分比标准。
1.加工标准
加工标准是根据制成品中的进口成分的HS品目号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发生变化来判定是否经过实质性改造的标准。即:在一般条件下,如果进口成分与制成品目号不同,即发生了变化,则经过了实质性改造;如果相同,则未经过实质性改造。在此基本原则基础上,一些给惠国还规定了某些附加条件,在这些附加条件满足后,方可认定经过了实质性改造。有关具体条件可参照有关给惠国制订的《加工清单》。
采用加工标准的给惠国有32个:欧洲联盟27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公国、挪威、土耳其和日本。
2.百分比标准
百分比标准是根据进口成分(或本国成分)占制成品价值的百分比率来判定其是否经过实质性改造的标准。各给惠国采用的百分比各不相同,计算基础也不尽相同。应用时,应具体参照各国制订的标准。
采用百分比标准的国家有8个: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美国。
3.给惠国成分
一些给惠国规定,受惠国从给惠国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经加工和装配后,再出口到给惠国,这些从给惠国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称为给惠国成分,在计算进口成分时,可计为受惠国的本国成分。
实行给惠国成分的给惠国有:欧洲联盟27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公国、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
4.原产地累计
原产地累计是指:在确定受惠产品原产地资格时,把若干个或所有受惠国(或地区)视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区域,在这个统一的经济区域内生产加工产品所取得的增值,可以作为受惠国的本国成分加以累计。
原产地累计分全球性累计和区域性累计。全球性累计是指在进行原产地累计时,把世界上的有的受惠国(或地区)视为一个整体,产品中所含的任何一个受惠国的原料和劳务的价值均可视为出口受惠国的本国成分加以累计;区域性累计是指把若干个受惠国(或地区)视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区域,它们之间的原料和劳务的价值可以相互累计。
目前,对我国适用的是全球性累计,实行全球性累计的给惠国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
(二)直运规则
直运规则是指受惠国原产品必须从该受惠国直接运往给惠国,其目的是保证运至给惠国的产品就是出口受惠国发运的原产品,避免在途经第三国时可能进行的再加工和被换包。
(三)书面证明
凡受惠国要求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出口商品,均需持有能证明其符合有关给惠国原产地标准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能证明其符合有关给惠国直运规则的证明文件。
十三、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有多长?
1.欧盟和瑞士规定有效期为自签证机构签发之日起的十个月内;
2.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规定有效期为自签证机构签发之日起的一年内;
3.加拿大规定为进口之日起两年之内。其他给惠国未作具体规定。
十四、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有哪些?
中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目前,给予我国亚太贸易协定优惠税率的国家为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
十五、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有哪些?
中国、越南、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和菲律宾。
十六、目前与我国建立区域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区的有哪些?
1.亚太贸易协定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
5.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
6.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
十七、原产地证签证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4.各给惠国普惠制方案;
5.各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
6.其他法律法规。
十八、在我国不同的原产地证书分别由哪些签证机构签发?
分别由以下签证机构签发
1.一般原产地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和中国贸促总会及其分会负责签发。
2.普惠制原产地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
4.专用产地证由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双边协议来规定,如:输欧盟的纺织品的产地证,手工制纺织品的产地证和输奥地利的手工制品证书,根据我国与欧盟签定的纺织品贸易协议和我国政府与奥地利政府签定的手工制品协议由各地商务局(厅)的有关部门签发。烟草真实性证书按欧盟由关法规和我国的规定由指定的部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山东,湖北,广东,辽宁,云南,深圳,海南)签发。无特殊规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可签发。
常见问题
一、在外地注册的公司能否在北京办理原产地证?
一般情况下,原产地证书应在出口商的注册地申请办理。如果出口商是北京的,那么如果符合办理原产地证书的其他条件,就应在北京办理原产地证书;如果出口商是外地的,那么应该到其所在地的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
二、外地生产的产品能否在北京办理原产地证?
判断在哪里办理原产地证书的依据是出口商的注册地,而非生产厂家的所在地。也就是说,外地生产的产品,如果出口商是北京的,那么就应该在北京办理原产地证书。
三、生产厂家在北京,贸易公司在外地,能否在北京办理原产地证?
判断在哪里办理原产地证书应根据出口商的注册地,而非生产厂家的所在地。也就是说,出口商如果在外地,即使生产厂家在北京,还是应该请出口商去当地的检验检疫局办理原产地证书。
四、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能否办理原产地证?
根据海关的要求,我国的进出口商必须要有进出口经营权。所以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口商,也不能办理原产地证书。
五、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又需要原产地证书,怎么办?
您可以委托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让其作为出口商为您办理全部出口相关的业务,其中也包括产地证业务。
六、没有在检验检疫局作报检单位备案能否办理原产地证?
申请单位须在检验检疫局备案之后,才能办理原产地注册,进而办理原产地证。因此,没有在检验检疫局作报检单位备案的企业不能办理原产地证书。
七、产品含有进口成份能否办理原产地证?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视不同的情况。货物出口到不同的国家,有的国家采用加工标准,有的国家采用百分比标准。比如,有的产品只有一丁点儿零件是进口的,因不符合百分比标准就不能办理原产地证书;而有的产品的零部件百分之百是进口的,组装后出口,因为达到了加工标准的要求,一样可以申办原产地证,享受对方国家的关税优惠。此外,出口产品不同、进口材料的来源国不同,都是影响能否办理原产地证的因素。如果您的出口产品有类似的疑问,可以将更详细的情况提供给我们,由专业人员为您查询并解答。
八、办理企业及产品的原产地证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程序是什么?
办理注册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原产地证明申请人注册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北京地区生产的产品须填写《产品成本名细单》并附原材料采购发票复印件;
6.异地产品需要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
7.法人和申报员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信息,企业可登陆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www. 进入 办事指南 -> 通关业务管理 -> 产地证业务 进行查询。
注册程序如下:(注册程序.doc)
九、办理原产地证年审需要带什么材料?
年审和注册所带材料相同,只要每年按时办理,年审的时候企业是不用缴费的。具体信息,企业可登陆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www. 进入 办事指南 -> 通关业务管理 -> 产地证业务 进行查询。
十、办理异地产品调查结果单需要带什么材料?
北京地区的企业生产的货物由外地的外贸公司出口的,该生产企业可以在北京申请
办理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1.对于未注册的企业,先进行注册后,方可申请办理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2.对于已注册的企业,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3.外贸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正本;
4.外贸公司出具的出口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正本;
5.生产企业填写完整的《产品成本明细单》;
6.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填写《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申请书》。
具体信息,企业可登陆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www. 进入 办事指南 -> 通关业务管理 -> 产地证业务 进行查询。
十一、我想为xx产品办理一份到xx国家的原产地证,请问如何办理?
1.出口商先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产地证注册;
2.在货物出口前,网上提交原产地证明申请;
3.网上收到正确回执后,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
证书并交纳签证费。
原产地证相关业务收费和办理时限
一、原产地证注册业务收费及办理时限?
依据200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注册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检验检疫局接受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但需要实地调查的时间除外。
二、原产地证年审业务收费及办理时限?
目前,办理产地证的年审业务是免费的。一般来说,检验检疫局接受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但需要实地调查的时间除外。
三、办理异地产品调查结果单收费及办理时限?
1.对于未注册的企业,先要进行注册。
2.对于已注册的企业办理调查结果单,依据200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入境检
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每份收费40元。一般来说,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的,立等可取,但是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时间除外。
四、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收费及办理时限?
依据200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签发一般
原产地证,按票收费,每票收签证费35元。一般来说,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的,证书立等可取,但是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时间除外。
五、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收费及办理时限?
依据200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按票收费,每票收签证费40元。一般来说,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的,证书立等可取,但是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时间除外。
六、各类空白证书怎么收费?
依据200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一般原产地空白证书,一正三副,收费1元,优惠原产地空白证书,一正两副,收费1.5元。
产地证签证事项
一、注册成功后,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货物出口前,申请人通过企业端申报软件,网上申报原产地证明。待收到正确回执后,打印出申请书和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的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并交纳签证费,所附单据要求如下:
(一)企业端打印完整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三)原产地证书申请栏由注册的申报员签字,且每页加盖中英文印章;
(四)出口发票、装箱单为正本(不得涂改)并加盖印章;
(五)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需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
(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经第三国转口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后补证书需附提单复印件;
(七)异地产品须提交《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八)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二、如果我已办理了原产地证,实际出口时,证书内容有所变化怎么办?
如果申请单位要求更改已经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时, 必须申诉合理的原因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退回原证书. 申请单位必须重新履行申请手续,并提交”原产地证更改/重发申请书”。
三、已经签发的原产地证丢失了,可以补发么?怎么补?
如果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人可申请重新签证,申请时需要用新的证书号按照重发证在网上重新申请,申请日期应为实际的申请日期(在原证书的申请日期之后),提交成功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签证机构办理手续:
(一)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的回执;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四)重新提交正本出口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
(五)提交原证书的复印件或副本;
(六)重新缴费。
四、一票货物可以出具多份原产地证书么?
可以签发不同种类的原产地证书,但同一种原产地证只能签发一份。
各普惠制给惠国产品优惠幅度查询
由于进口国的关税是动态调整的,要想准确的查找,需要到进口国的海关查询,也可从该国的海关网站查询,具体的网址如下:
欧盟:http://ec./taxation_customs/dds/tarhome_en.htm
日本:http://www.customs./tariff/2009/index.htm
加拿大:http://www.cbsa-asfc./trade-commerce/tariff-tarif/menu-eng.html#current
澳大利亚:http://www.
新西兰:http://www.customs./library/working+tariff+of+new+zealand/default.htm
挪威:http://www./templates_TAD/Article.aspx?id=146952&epslanguage=EN
瑞士:http://www.zoll./d/firmen/import/zolltarif.php
俄罗斯:http://www.
白俄罗斯:http://
乌克兰:http://www./
哈萨克斯坦:http://www.
土耳其:
http://www./english/eu/valandorigin/GeneralisedSystemofPreferen
cesofTurkey.pdf
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准填制说明和适用国家
证书代码
|
证书
种类
|
完全
国产
|
含有进口成分
|
证书
栏目
|
目的国家
|
备注
|
G
|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
“P”
|
“W”61.10
|
8
|
欧盟27国、土耳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
|
符合加工标准和加工清单
|
“Y”40%
|
白俄罗斯、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乌克兰
|
进口成分价值不得超过产品离岸价格的50%。
|
“F”
|
加拿大
|
进口成份价值不得超过包装完毕待运加拿大的产品出厂价的40%。
|
留空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进口成份价值不得超过包装完毕待运的产品出厂价的50%。
|
B
|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
“A”
|
1、“B”55%;
2、“C”60%;
3、“D”
|
8
|
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
|
1、非原产材料含量小于等于离岸价55%;
2、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离岸价的60%;
3、不适用中国。
|
E
|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X”
|
1、“45%”
2、“PSR”
|
8
|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
1、中国成份大于等于离岸价40%”;
2、中国--东盟自贸区成份大于等于离岸价40%;
3、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PSR(详见清单)
|
P
|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P”
|
1、40%,
2、“PSR”
|
8
|
巴基斯坦
|
1、单一国家成分大于等于离岸价40%,例如:“40%”。
2、累计成分大于等于离岸价40%,例如:“40%”。
3、“PSR”暂无清单
|
F
|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P”
|
1、“RVC”
2、“PSR”
|
11
|
智利
|
1、区域价值成分大于等于离岸价40%,
2、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 PSR (见清单)
|
N
|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WO”
|
1、“WP”
2、“PSR”
3、“PSR”+RVC
|
11
|
新西兰
|
1、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其原产地符合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材料生产;
2、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生产,所使用的非原产材料满足附件五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且该货物符合其所适用的第四章第一节的其他规定。PSR (见清单)
|
X
|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P”
|
1、“RVC”
2、“PSR”
|
8
|
新加坡
|
1、中国--东盟自贸区成份大于等于离岸价40%;
2、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PSR(参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