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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能否免征营业税? (国标)

 苏北税官 2011-06-05
金融机构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能否免征营业税? (国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 体:【
  访问次数: 409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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