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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无声的誓言 2011-06-07
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1-0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它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计入本单位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与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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