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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检察长“滚蛋”的是是非非

 xiongmao007 2011-06-12
近日一条悬挂条幅并放鞭炮庆祝检察长“滚蛋”的新闻在网络传的沸沸扬扬,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6月8日晚间,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证实这是6月1日上午发生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的事件。事件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检察长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表示后悔并作出了检讨。但对该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据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陈国庆5月31日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呵!原来是“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且是“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陈国庆还是个全国优秀检察长哩。如此说来,这名泄私愤的检察人员不是捅了大漏子了吗?他是执法人员,可不是“不懂法”的平民呵!他用这种极端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决不是“报复和羞辱”陈国庆个人的事,难道他就不顾虑引火烧身的刑事后果?
事件发生后,我浏览了网路上网友们的短评,可以说多是骂陈国庆的“难听话”。说这起事件本身就是个“讽刺”剧:上面人要其升迁,下面人庆其“滚蛋”。这种表达方式真是勇气可嘉,看来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有人还说,腐败升官,是当今社会潜规则。边腐边升.看你的后台、背景,其它都是虚的;挂幅放鞭者肯定掌握了证据,不然岂敢闹这么大动静?也有人说,陈检察长没有先学好做人,这哥们咋混的,人走茶未凉,就让人这样“庆祝”!如若陈真是个边腐边升的料,也说明上面考核有问题,升迁也不全凭上级说了算,还要听听原单位下属们的意见,为什么不走这个程序?或者执法“玩”法,这下属为什么不按程序向上级反映问题呢?这“贼走抡扁担”又逞什么能?也有人把此事与当前的腐败风气和体制弊端挂上了钩……
陈国庆同志自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确实希望他是个清官、好官,人民群众太需要清官、好官了!但是这“自清或自浊”都只不过是建立在道德自律上的东西,现实的违法行为绝不能靠自律、自查、自纠能解决,这执法“玩”法的比我们懂的多。因此我看这件事不能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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