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就总统战争权力听证座无虚席
美国总统也是武装部队统帅,但美国宪法规定发动战争的权力在于国会。 参议员克里
外交事务委员会的首席共和党参议员卢格(Senator Richard Lugar)卢格参议员说,美国没有受到袭击,美国也没有条约义务要出兵保护利比亚民众:“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总统故意不征求国会同意就采取行动,不管是采取行动之前和军事行动进行的3个月期间。这是领导人严重失职,把迅速行动至于宪法责任之上。” 参议员卢格
国务院法律顾问高洪柱(Harold Koh)在参议院听证上代表行政当局作证。他说,奥巴马政府的利比亚行动既符合宪法,也符合战争权力法案:“长期以来,人们普遍承认总统有宪法授权来使用武力,保护重要的国家利益,维护区域稳定,维持联合国安理会的信誉和效率。总统下令在伊拉克采取的军事行动从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来说,都没有构成宪法意义上的战争。” 宪法项目学者费舍尔
但是,一些学者不同意这个看法。设在华盛顿的宪法项目(The Constitution Project) 的宪法专家费舍尔(Louis Fisher)说,宪法给予了国会发动战争的权力,他说:“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实际上这是从1789年到1950年人们的普遍看法。在这个期间主要的战争都是由国会宣布或者授权,直到1950年被打破,当时杜鲁门总统从来没有到国会(征求同意)就参与了朝鲜战争。” 国务院法律顾问高洪柱
奥巴马政府认为战争权力法案的60天期限不适用利比亚的状况,因为利比亚军事行动由北约主导,美国采取的是目的有限,手段有限,敌对状况升级可能性有限的军事行动;国务院法律顾问高洪柱说:“ 我们没有面临战争权力法案所说的那种需要在60天自动撤出的敌对状态。”
但是很多国会议员不接受这个说法,认为美国在利比亚的轰炸行动已经构成了敌对状态。 *利比亚军事行动的经济因素* 利比亚军事行动的争议还有一个经济因素。目前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的使命尚未完成。 根据白宫的统计,美国3月份开始利比亚行动到6月初的军事行动和人道行动花费了7亿多美元,预计到9月底将达到11亿美元。 6月28号,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听证的同一天通过一项决议,支持美国在利比亚有限的军事行动,时间为一年;同时决议明确规定不向利比亚派遣地面部队。决议还需要得到参议院全体院会批准。 参议员科克尔
而类似的法案上星期在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没有得到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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