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影像论》(宋岗著) 第一篇 第一章 摄影创作概论 《辞海》的这种解释,描绘的是数字影像尚未普及的胶片时代作为摄影的一种术语的影像。很显然,这种解释滞后于数字影像极为普及的今天。现在我们身边的影像,产生过程越来越简捷,呈现方式越来越丰富。如果概念仍然沿用《辞海》的解释显然是不适当的。以数码相机摄影,随后发表于门户网站,这种目前最典型的影像创作、发表过程,何须“感光材料”?何须“洗印记录和固定”等过程? 许多人质疑今天的摄影是否可以进行视觉效果发生显著改变的像后制作,我的回答是:这种质疑犯了概念错误。摄影只是影像创作的像前过程嘛!何谈像后改变? 《辞海》关于影像的解释存疑,那么,网络搜索引擎“百度词条”里关于影像的前两种词条又是怎么说的呢? 其一是,影像指拍摄对象留在胶片上的正像或负像。 其二是,影像又称图像。指非摄影成像传感器成像方式,其本质是摄影像片的外延。像片通常指光学摄影成像并记录在感光胶片上,是被动式遥感成像。 很显然,网络词条前两种关于影像的解释,外延和内涵更小,完全不适用于当今人们关于影像这个词汇使用的广泛性。 在我的概念里,影像不是摄影的一个术语。相反,摄影才是定义影像创作某个部分的术语。 影像,指客观现实景物形态经像前光学摄影和像后制作过程呈现出的具有纪录(再现)或审美(表现)意义的光影形像。狭义的理解,影像是一些作品或资料类型的存在。广义的理解,影像不仅仅指作品或资料类型的存在,还是关于摄影和像后创作行为的总和,是一个大范畴的概念。 作为作品或资料类型的存在,依据视觉效果的不同,影像主要分为动态影像和静态影像。动态影像主要呈现于电影或电视之中。静态影像则呈现于影像作品或资料照片之中。 一般来说,如果省略静态或动态的冠词定语而直呼“影像”,就是特指静态影像。我的影像论之所谓“影像”,也是指静态影像。 了解了影像,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影像如何产生?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回答:影像生于摄影,产于像后创作。如果以公式来表述,即: 影像创作=摄影创作+像后创作。 像后创作,顾名思义,指的是拍摄获得原始影像之后的创作。像后创作以前一直被忽略,这是理论的误区。像后创作包括出语创作与出像创作。并非所有的摄影结果都需要像后创作。那些不具有向社会呈现意义的摄影结果,可以止步于像前摄影。 摄影创作,其实就是相对像后创作而言的像前创作,指获得原始影像之前的拍摄及其相关创作行为的总和。 我的这个公式显然不符合当下固有的摄影知识。说到现在的影像创作,至少有超过半数的摄影主体,在像前拍摄完成后就不管了,把像后创作(包括出语与出像的创作)部分交给老师、亲朋好友以及数码店里的师傅。他们不知道,出语与出像的创作,同样是影像创作重要的组成部分。让他人代劳就不是完整的原创。我始终认为,当像后创作是多人所为,作品的署名作者就应该是某个集体,而不是个人。例如,在一些记录行为艺术的观念摄影创作过程中,摄影主体往往并非主要作者,作品主体(被摄主体)、命题主体、出像主体等,都有可能是作品的主创作者。 关于主体的概念,有必要进行定义澄清。 摄影主体,指拍摄时,按动摄影机快门的主要操作者。在一些摄影创作过程中,摄影主体只是听命于他人的助手,这种情况下在影视摄影中较为常见,在图片摄影中偶有出现,这时,摄影主体当然不是主要作者。 被摄主体,指拍摄时,被摄影机取景的主要对象。与被摄主体相对,被摄陪体指拍摄时陪衬被摄主体取景于画面里的次要对象。 作品主体,指作品画面中占有显著位置,与作品内容有主要关系的符号构成体。与作品主体相对,作品陪体指作品画面中陪衬作品主体的符号构成体。例如,作品画面中有人,作品主体往往就是人,而体现人所在的环境、道具、装饰等符号,都是陪体符号。在这种情况下,作品主体就是被摄主体。 命题主体,指对确定作品主题、标题等文字说明,或确定作品情感、情绪表达走向起主要作用的作者。 出像主体,指对作品后期制作成品起主要作用的作者。与出像主体相对,出像陪体指对作品后期制作成品起次要作用的作者。 一般情况下,摄影主体是影像作品的主要作者。但是,一些特殊影像作品的主要作者,有时是被摄主体,有时是命题主体,有时是出像主体。例如,观念摄影的主要作者,就往往是被摄主体(也是作品主体),而不是摄影主体。 从艺术概念体系来看,影像艺术与绘画艺术、雕塑艺术等可以并列为美术概念的子概念。需要强调的是,影像与绘画都包含着非艺术部分。例如影像纪录作品和工艺绘画作品等等。 从创作过程和结果来看,影像与绘画有可能在视觉效果上做到大致一样。但是,影像创作与绘画创作本质区别在于创作素材和创作方式的不同。影像的创作素材是摄影形成的符号;影像作品产生于摄影和像后创作。绘画的创作素材是笔、墨、颜料在纸(布或电子屏幕)上构成的符号;绘画的创作方式主要是手工画像。当然,影像与绘画也存在着融合的可能。在影像基础上作画,与在绘画基础上进行像后创作,并非没有先例。从这一点来看,影像与绘画,都是表达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影像更快捷,绘画更自由。 摄影是影像创作之源。 摄影虽然不见得是影像创作材料的惟一来源,肯定是主要来源,否则人们也不至于长期以来将影像作品称为摄影作品。 影像作品画面的主体符号,必须是摄影所得。如果是绘画所得,就无需称为影像作品,而应该称为绘画作品。因此,说的绝对一点,没有摄影,就没有影像。 英文摄影 (Photography)一词源于希腊语“φως phos”(光线)和“γραφις graphis”(绘画、绘图)或”γραφη graphê”,意思是“以光线绘图”。 摄影(广义),指运用光学成像器材,使客观景物表像得到纪录或表现的相关行为范畴和产品范畴的总和。 狭义的理解,摄影,即图片摄影,指运用照相机等光学设备,使客观景物表像得到二维静态光影形像再现(或表现)的相关行为范畴和产品范畴的总和。 广义的摄影,包括图片摄影和影视摄影。影视摄影指的是电影、电视的拍摄及其相关行为和作品范畴总和。在不久的将来,当影视摄影的单幅画面成像清晰度达到照相机水准时,以影视摄影的拍摄方式来获取图片摄影作品,就将成为可能。到那时,影视摄影的结果,就不仅仅是影视作品,也可以是图片摄影作品。 “摄影”这个概念在民间使用很宽泛,已约定俗成地,既可以理解为“拍摄”、“拍照”等行为性概念,又可以理解为“摄影作品”、“照片”等拍摄结果性概念。同样,“纪录摄影”和“艺术摄影”等,也是既可以理解为行为概念,又可以理解为作品概念。 从行为概念角度来看,摄影指的是像前部分,是让影像从无到有的部分。 按照主要拍摄目的是纪录、审美,还是图利等不同,摄影分为纪录摄影、艺术摄影和商业摄影这三大类。 纪录摄影[1]体现了摄影的记录性特点。按照反映事物的目的、追求和方式的不同来划分,纪录摄影可以分为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纪录摄影的结果,是可以相应成为影像新闻作品或影像纪实作品的原始影像。 艺术摄影[2]体现了摄影的审美性特点。按据拍摄风格不同,艺术摄影分为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等风格的艺术摄影。艺术摄影的结果是可成为影像艺术作品的原始影像。 商业摄影体现了摄影的功利性特点。根据拍摄内容不同,商业摄影分为广告摄影、人像摄影(包括婚纱摄影、时尚摄影、私密写真、证件摄影等)及其它服务性摄影等。商业摄影的结果一般称为照片或摄影产品。那些有社会观赏意义的照片或摄影产品,可以经过出像创作,成为影像纪录作品,或影像艺术作品。换一句话来说,可以做这样的判断:在摄影结果的概念体系中,可称为作品的,只有影像纪录作品和影像艺术作品,不存在商业摄影作品或影像商业作品。 针对行为概念意涵的摄影,《摄影创作概论》将以“六论”(第一论“器材”、第二论“光与色”、第三论“取景”、第四论“摄影曝光”、第五论“写真度”、第六论“摄影技法”)进行系统而概要地论述。 [1]关于纪录摄影的错误定义:摄影的诞生,就是为了记录的目的。它诞生之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这是其他技术或艺术所无法比拟或取代的。因此,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错在“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恰恰是狭隘的认识。 [2]关于艺术摄影的错误定义:随着摄影的发展,人们在摄影中不断地增加艺术的元素,开始产生艺术摄影。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而无绝对的界限。错在“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这句,因为艺术性不应简单用高低或多少来判断。 ~~~~~~~~~~~~~~~~~~~~~~~~~~~~~~~~~~~~~~~~~~~~~~~~~ 文昌星(494186878) 摄影大人(124299116) 摄影大人(124299116) 我的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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