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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基数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为22722元

 目心 2011-07-12

医保缴费基数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为22722元

本报讯 (记者 张维 实习生魏燕龙 卢家庆)昨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2011年西安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缴费基数可按60%或100%来缴纳。

去年西安市首次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予以下调,按60%缴纳。今年,根据西安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870元。经研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今年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37870元进行核定;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介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制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缴费基数可按 37870元的 60%或1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情况选择确定。由此推算,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37870元÷12=3155.83元,如果按照缴费基数的60%计算,即为1893.50元左右。根据规定,2010年已按2009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032元的100%缴费的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多缴费用,可抵2011年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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