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兴趣”

 阿里山图书馆 2011-07-12

                                                       关于“兴趣”
 
兴趣这个名词的通常用法有三种意义:(1)活动发展的全部状态;(2)预见的和希望得到的客观结果;(3)个人的情感倾向。

(1)一种作业、职业、研究、商业,常有人称之为一种兴趣。所以,我们说某人的兴趣是政治、或新闻工作、或慈善事业、或考古学、或收集日本印刷品、或银行业。

(2)我们也称兴趣是事物感动人或吸收人的地方:是事物影响人的地方。在法律事务中,一个人要在法庭上有地位,必须证明他有“兴趣”。他必须表明所建议的步骤关系到他的事务。一个隐名的合伙人,虽然他并不积极参与具体业务,但对商业有兴趣,因为商业的兴旺或萧条,影响他的利润和债务。

(3)当我们说某人对这件事感兴趣,或对那件事感兴趣时,重点直接放在他个人的态度。感兴趣就是能专心致志,全神贯注于某个对象,或置身于某个对象。感兴趣也就是保持警觉,关心,注意。我们说一个人对某事感兴趣,有两种说法,或者说他已经给某件事迷住了,或者说他已经发现自己陷入某件事了。这两种说法都表示这个人的自我专注于对象。

关于兴趣在教育上的地位,贬低兴趣的人,首先是夸大上述第二个意义,然后又把这个意义孤立起来。他们所谓兴趣,不过是指一个对象影响个人的利害和成败。他们把兴趣和任何客观事物的发展隔离起来,使它们变成仅仅是个人快乐或痛苦的状态。就教育方面说,他们认为,注重兴趣,就是把某种富有魅力的特征加到本来不感兴趣的教材,用快乐行贿,引诱儿童注意和努力。这种方法被诬蔑为“软的”教学法和“施粥所”的教育理论,这种批评是正确的。

但是,反对这种方法的人,他们的理由是根据这样的事实或假设,即儿童所要获得的各种技能和教师所用的教材,本身并无兴趣。换言之,它们对学生的正常活动并无关系。补救的办法不在归咎于兴趣的理论,也不在寻找某种取悦儿童的诱饵,使他们注意所不喜欢的材料。补救的办法在于发现和儿童目前的能力有联系的事物和活动。这种材料能使儿童乐于从事,并使活动始终如一地、连续地坚持下去,这种材料的作用就是它的兴趣。如果我们的教材有这种作用,就不需去寻找使材料有兴趣的方法,也不需诉诸专断的、半强制性的努力。

兴趣这个词,从英文词源上说,含有居间的事物的意思——即把两个本来远离的东西联结起来的东西。在教育上,这个距离可以视为时间上的。一个过程的成熟需要时间,这个事实非常明显,我们很少详述。我们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在生长中,在生长过程的开始阶段和完成时期之间有一段路程,中间插进了某种事情。我们往往忽略这个事实,在学习中,学生现有的能力是开始阶段;教师的目的代表遥远的终点。在这两者之间是手段即居间的种种情况——如要完成的动作;要克服的困难;要使用的工具。只有通过这种种居间的事物,开始的活动才能取得完满的结果。

这些居间的情况所以饶有趣味,正是因为现有的活动要向前发展到我们所预见的结果和期待着的目的,全靠这种居间的情况。称这种居间的情况是达到目前趋势的手段,或者称它们是参与者和他的目的之间的“中介”,或者说饶有趣味,这种种说法虽然不同,其实都是同一件事。如果我们所用的教材必须设法使人感到兴趣,这就意味着所提出的教材没有与目的和儿童现在的能力联系起来;或者即使有联系,并未被察觉。所以,通过使学生了解存在的联系,从而使材料有兴趣,这不过是一种常识;通过外部的和人为的诱因,使材料有兴趣,应该承担加在教育上的兴趣原理的所有败坏的名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