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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开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史事笑评 2011-07-19
把公开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发布时间:2010-12-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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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新闻网讯 10月26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宿迁市探索面向市内公提公选(公开提名、择优选拔)包括区委书记、区长等5名正处职领导干部,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等15名副处职领导干部在内的20名市管领导干部。运用这种方式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在宿迁建市以来还是第一次。

        背景动因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宿迁1996年建市,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的不发达区域,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不发达市份,加快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要实现追赶型、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建市以来,我市通过探索,采取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选拔培养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干部队伍,为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次我市采取公提公选方式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始提名环节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从源头上实现“阳光”选人用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选任干部公认度,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在更宽领域和更广视野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从而为我市创新发展方式,加速产业集聚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特色做法

        今年8月,市委出台了《选拔任用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开初始提名暂行办法》(〔2010〕18号),在制度层面对公开初始提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进行了规范。这次市委采取公提公选的方式选拔市管领导干部,旨在从实践层面对公开初始提名工作进行探索和完善。
        一是强化程序规范,把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用必经环节。遵循干部选用工作规律,明确参与竞争的干部必须获得初始提名,并按照提名职位的党派、年龄、职级、学历学位、工作经验或经历等方面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获初始提名的人选无缘参与竞选。此次公提公选5个正处职领导职位共提出89名人选,经资格审查84名参与竞争;15个副处职领导职位共提出192名人选,经资格审查187名参与竞争。
        二是强化权责统一,把责任提名作为干部选用基本前提。实行分层分类提名,既赋予提名权利,又做到差别对待,将提名主体、对象、方式有机结合。明确市委委员、非市委委员的市领导、组织部门、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5人以上干部群众和干部个人等六大提名主体。选用正处职人选时,上述主体均可参与提名;选用副处职人选时,赋予市分管领导相应的提名权利。此次公提公选,市委委员提名89人,非市委委员的市领导提名19人,组织部门提名7人,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提名183人,联合提名55人,个人自荐提名61人。与此同时,组织部门建立干部提名档案,对提名过程和责任进行全程记实,规定党委(党组)提名必须在提名表上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提名、联合提名和自荐提名必须署真实姓名,为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强化阳光透明,把公开提名作为干部选用重要保证。坚持以公开求公信,在公提公选实施的全过程,第一时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提名预告、开设网上专栏、召开情况说明会、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等方式,将确定初始提名人选、适岗评价、素质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等环节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让各提名主体了解选拔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选派专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四是强化衔接配套,把有效提名作为干部选用内在要求。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规范提名行为,又注重与其他环节的有效衔接。一是与空岗预告衔接。初始提名前,将20个空缺职位及职责要求、人选标准及资格条件在媒体进行预告,动员各提名主体积极参与。二是与民主推荐衔接。将人选的提名资格作为民主推荐对象的必要条件,84名正处职初始提名人选全部放到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推荐,187名副处职初始提名人选经适岗评价、素质测试、面试等环节遴选后产生民主推荐建议人选并在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三是与竞争性选拔衔接。正处职提名人选经民主推荐后按1:3比例提交部务会研究,经市委“五人小组”酝酿后按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最后由常委会差额票决;副处职提名人选经适岗评价后按1:6比例进行素质测试、面试,再按1:2比例提交市委“五人小组”酝酿,最终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初步成效

        公提公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要创新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初步实现了由少数人提名向多数人提名、隐性提名向显性提名、无责提名向有责提名的转变,既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还激发了干部队伍奋发向上的活力。
        一是通过畅通干部群众提名渠道,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公提公选在制度设计上为落实普通干部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监督权提供了有效平台和机制保障,自始至终较好地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许多干部群众反映,以往普通干部群众很难拥有区委书记、区长等正处职领导岗位的提名权,而公提公选则把干部任用的提名权交给单位、交给群众、交给社会,较好地改变了以往提名权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现象,让更多的人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尤其是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环节,知情人真正有了投知情票的机会。
        二是通过加强对提名权的制约与监督,有效遏制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公提公选工作实行全程透明和阳光操作,各个环节的情况都及时通过会议、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谁提名”和“提名谁”,让广大干部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提名人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委组织部还邀请市纪委选派专人全程参与公提公选的每一环节,接受纪委监督,并通过建立干部提名档案,实行签章提名和署名提名,为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有效防止了“瞎提名”、“乱提名”、“围绕关系网提名”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通过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问题尚未作明确规定,各地在干部初始提名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完善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此次公提公选重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把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环节,突出公开提名、民主提名、责任提名,尤其是允许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并且人选获得提名后可直接参与竞争,凭借能力和实力接受遴选,极大地提高了组织上选拔任用干部的公信度和公信力。
        四是通过引入竞争性方式,激发了干部队伍奋发向上的活力。这次公提公选,对于副处职领导职位,及时引入适岗评价、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竞争性环节。在适岗评价环节,重点围绕学历学位、专业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分;素质测试环节,综合提名职位要求,组织人选围绕“我的竞职优势”主题撰写陈述文章;在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通过组织每个职位的5-6名人选就某项议案进行讨论,重点考察干部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素质。参与竞选的广大考生普遍反映,通过综合测试后感到自身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把干部逼向学习、逼向书本、逼向实践。(涂先进 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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