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的严重性。
(一)流域(或区域)规划 流域(或区域)规划就是根据该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国家长远计划对该地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要求,该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最优方案。 (二)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它是在流域(或区域)规划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项目轮廓设想,主要是从宏观上衡量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和人力。项目建议书是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三)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研究兴建本工程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其主要任务是: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查明影响工程的主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3)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4)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 (5)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6)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 (7)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 (8)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 (9)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四)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是: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 (2)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和设计标准,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3)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结构型式与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 (4)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5)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6)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措施。 (8)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 (9)复核经济评价。 (五)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工作。 (2)完成施工用水、用电、通信、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六)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全面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水电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已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5)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6)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七)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八)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