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地处浙西山区,东南部与本省临安、桐庐、建德、常山、开化五县(市)毗邻;西北部与安徽休宁、歙县接壤。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538万亩,林地面积445万亩,生态公益林219.8万亩,森林蓄积量15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5.1%,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
近年来,该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态立林、产业富林、依法治林、创新强林、和谐兴林”的总体思路,以创建“平安林区”为载体,促进了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实现了森林资源较大幅度持续增长,带动了全县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先后荣获了“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中国山核桃之乡”、“全国山茱萸示范县”、“中国红嘴相思鸟之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县林业局也多次在省市林业单项创优和综合考核中获得优胜。通过“平安林区”创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省市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也赢得兄弟县市学习考察“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一致好评。今年7月淳安县被省厅命名表彰为“平安林区”县,是首批命名表彰的五个县(区)之一。淳安县的做法还在7月21日在舟山召开的全省各市森林公安森林消防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几年来该县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实践,其主要做法是:确立林业基础地位不动摇,找准载体抓创建,丰富内涵保平安。具体的说,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做法: 一、摆正位置,牢固确立林业是基础产业的地位 该县素有“八山半田分半水”之称。虽然过去在较长的时期内,该县一直处于因山而贫,因水而穷的境况,但是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没有动摇林业是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特别是近几届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总揽改革发展的大局,审时度势,立足山多水多的实际,确立了“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实施环境立县、旅游强县、工业富县、文化名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六大战略”,打造休闲度假胜地、中国水业基地、生态宜居福地、都市农业园地、文明和谐境地“五块品牌”。为生态林业建设确立了基础地位和发展方向,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林业是基础产业的理念。 二、积累经验,健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机制。该县明确,“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县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创建工作,并对创建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县综治委负责建立“平安林区”创建指导协调小组,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为组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由平安办、森警大队、建设局、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旅游局、千岛湖度假区、凤林港水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归口县林业局负责,办公室设在森警大队。各乡镇也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政、综治、土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国有林场(林区)和行政村都分别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护林员队伍。全县建立护林队43个,配备专职巡山护林队员858人。全县所有林区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的“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组织机制。 (二)建立责任机制。该县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年初,由县委书记、县长与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属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与所属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县属相关部门与所属各林场(区)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县综治委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属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设定的内容,制定了“平安林区”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组织领导、林区治安、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林业宣传5大块23条细则,以百分制的形式,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考核结果换算成综合治理分数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由此,全县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责任机制。 (三)建立奖惩机制。“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不仅需要有严格的组织机制和责任机制,更重要的还要有严格的奖惩机制,以兑现奖惩来衡量“平安林区”创建成果。在奖惩方面,主要做到两个纳入,两个挂钩。两个纳入主要是“平安林区”考核分数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综合治理考核分数纳入县委县政府对所属乡镇、部门的年度综合考评。两个挂钩:就是“平安林区”创建绩效与创建单位和个人评先创优挂钩,与单位个人年终奖金挂钩。县委县政府每年对各乡镇、部门的考评结果,按照得分高低分为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基本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五个档次,所有单位和个人按照考核得分档次发给不同数额的奖金。 三、拓展思路,不断丰富创建内涵 (一)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依靠县委县政府每年三、四月都要组织全县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有效载体,从多方面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宣传。一是把“平安林区”建设的相关资料和法律法规纳入到综治宣传月活动之中,在全县上下广泛宣传;二是创建了《千岛湖新闻网》、《千岛湖林网》及利用《淳安信息》、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是制作“平安林区”宣传图板在千岛湖广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四是会议宣传。4月21日,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平安林区”创建动员大会,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到会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了抓“平安林区”创建就是抓发展的新理念。接着,县综治办还组织与会人员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从而形成了创建“平安林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深入基层,家喻户晓。 (二)强化检查,推进创建活动。该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平安林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一是季度检查。每个季度末月20日前,由县林业局各职能科室和中心林业站对创建单位相关数据通过检查报送县森警大队备案,以量化的形式掌握创建情况;二是半年检查。“平安林区”创建办公室专门设置编印了格式化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台账》,由县综治办牵头,每半年对创建责任单位进行一次“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台账;三是会议交流。2009年4月21日和8月19日由县综治委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县“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推进会,各创建单位汇报交流了创建活动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亲自听汇报,并提出新的要求。 (三)强化执法,落实创建活动。淳安县注重把林业执法活动贯穿于“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始终。以打促防,标本兼治,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一是开展“绿盾三号”行动。根据浙林公[2009]54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县林业局、公安局两局于2009年6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绿盾三号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县林业局、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森警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资源管理站、木检站、林政科以及各林业中心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组。按照“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追案源”的要求,通过集中行动,破获刑事案件1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起,团伙作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收缴违法所得990元,收缴林木木材248.337立方米,涉案价值162708元;查处行政案件27起,行政处罚20人,林政罚款100627元;清查木材交易市场、收购站50处,清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63处,清查征占用林地场点5处。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显著,被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授予“绿盾三号”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开展涉林纠纷化解活动。去年4月,县委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教育中,决定在全县政法、综治战线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一线化解矛盾”的主题活动,及时把这一活动纳入“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中,建立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制订调解预案,进行专题部署,对全县历年来遗留的山林纠纷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件进行调解,并且将涉林纠纷调解纳入综治以奖代补机制。经过半年时间的集中调解,全县共调处山林纠纷35件,涉林面积292亩。同时,还接待处理林业信访案件203起。三是开展“清火行动”。针对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火灾易频发的实际,年初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清火行动”。此次行动集中半年时间,出动执法人员628人次,车辆139车次,制止违章用火759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2起,处罚违法人员32人,侦破刑事案件3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有效地制止了各种野外违规用火,教育了林区广大群众,增强了森林消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全年先后开展了打击处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动、“春雷一号”专项行动和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等。4月12日,在千岛湖广场隆重举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省市林业厅局领导与千余名群众参加了活动仪式。专项活动期间,全县展出图板116幅,张贴标语5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800余份,现场咨询12场次,咨询人数达2000余人。结合宣传,还开展了集中整治。检查农贸市场12个,宾馆饭店42家,野生动物经营户11户,野味店1家,野味菜单5个,收缴非法捕猎工具5付,收缴野生鸟类活体14只(其中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只),收缴青蛙76只,收缴其他野生动物制品15公斤,收缴猎具(电猫)6只。立案查处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收购、运输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林业行政案件8起。五是开展禁种铲毒活动。去年4-5月间,该县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专项行动。期间,出动237名执法人员,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895株,查处涉毒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5起。六是开展“绿盾护林”专项行动。6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开展了“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商店等486家,检查外来松木及其制品68批次,对19家单位个人共处罚3万余元,烧毁外来松木51批次,烧毁木材176立方米,没收135立方米,发放宣传资料1520份。全县33个单位建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体系,所有松林疫情监测落实专职人员。同时,落实了古树名木和山核桃树病虫害防治工作。通过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和强有力的打击整治,2009年县森警大队共立林业刑事案件21起,破案20起,撤销案件2起,破案率为95%。与上年相比,发案率下降14.3%,破案率提高了4%。特别是在开展侦破系列盗伐林木专项行动中,多措并举,克难攻坚,成功侦破9起盗伐林木案,抓获违法嫌疑人23人,查获盗伐林木127立方米,破案率100%,其中团伙作案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案件数、查破团伙数、查获盗伐林木数及破案率为近几年来之最。由于工作出色,成效显著,该专项行动被国家森林公安局荣记二等功一次。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全县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24件,没收违法木材2433立方米,行政罚款127万余元。 通过“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实现了涉林刑事案件和森林火灾案件大幅度下降,涉林信访明显减少,涉林纠纷有效化解,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严密,林区治安稳定有序,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度更高,全社会关注林业的热情更浓的目标。各涉林创建单位通过创建,找到了实现林区稳定、科学治林、齐抓共管的新机制。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预防和控制涉林违法犯罪、森林消防、山林纠纷调处、有害生物防控、涉林信访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了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目标,有力地推进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淳安县“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已步入正常,得到了省厅市局领导和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也获得省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分别以《浙江省政法综治维稳》第126期、《杭州政法》第81期刊登文章推广淳安创建“平安林区”的经验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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