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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初夜是缴纳结婚税

 山爷wzs0718 2011-07-21
奉献初夜是缴纳结婚税
 

  1538年,苏黎世议会颁布公告如下:“在领地内的农民,结婚时,要让领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权,换句话说,新娘有向领主提供新娘服务的义务,如果拒绝,新郎必须付钱给领主。”

  这种违反伦常的风俗,在中世及近世经常可见。对领主而言,年轻力壮的农奴是他们的劳动力,和家畜、农作物一样,都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根据“风俗史”记载,在德国巴伐利亚地方,领主享受处夜之后,新郎必须献上上衣或毛毯给领主,新娘也必须缴纳一个“足够把臀部放进去”的大锅,或是“和她臀部等重”的干酪。如果不履行义务,他们的婚姻就得不到领主许可。换句话说,只是无效的婚姻。因此,这就好象是抽“结婚税”一般。法国人把处夜权叫做“入腿权”,这种由领主享受初夜权的野蛮习俗自13世纪持续至16世纪末,在俄国及东欧诸国,甚至还延续至18世纪。

  对领主而言,农奴之女就是“不必花钱的妓女”也是“源源不断的宠妾”。事实也是如此,查理曼大帝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领主的宅第里充斥着农奴之家的年轻姑娘,其情其景,就宛如皇帝的后宫一般。这是领主贪色的反映!在那里,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尊严可言,然而,龌龊也并非只有领主,有的新娘并不嫌恶这种行经,反倒象是被人轻毛发的狗一样,显得心荡神驰。

  在中世纪那种阶段不平等的时代,姑娘如果让领主摘取初穗,就好象家族的幸福获得了保障似的,因为一般而言,领主会减轻其赋役,并且还会赠与奖品,德国把这种享受初夜之后的代偿金叫做“新床钱”“臀金”等。

   淑女的门禁——贞操带

   “人不能没有妻子,单独睡觉,枕畔无人,那是一种十分孤独的生活。”

   “当我出门前,一定先帮妻子锁上柏尔加摩式的锁。不这么做,倒不如让她被没有白眼珠的恶魔抢走得干脆。”这是拉伯雷所西的故事中的一段。据说,贞操带是十字军东征时,从阿拉伯后宫模仿来的;也有人认为,那是威尼斯商人长期出远门做生意,为了防止妻妾与人发生奸情而发明的。根据布兰特姆所说,16世纪中叶时,在每年的定期市集中,杂货店里都有各种成打的贞操带出售。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这个处心积虑的奸计,只能收暂时性的效果。妻子表面上若无其事,暗地里却配了锁(甚至配好几把),交给她们的情夫。这种沉甸,铁制或金银制,镶有宝石的贞操带,最后终于象愚蠢的喜剧一般地消失与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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