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应用指南

 lulinjs 2011-07-23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1、旧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如下方式予以处理:
(1)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2)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2、新准则:将拟分配的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或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不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而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因为其不符合负债定义中所强调的现时义务的标准。
二、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修改后的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基本上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旧准则进行修订:拟分配的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不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因为它们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中现时义务的标准,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些股利。
三、对新会计准则设置的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范围的说明:
修改后的准则涉及的变化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股利分配(包括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均属非调整事项,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不在财务报表列示,不涉及会计核算。
四、对新会计准则设置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与新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的说明或列表:
无,变化部分不再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对新旧准则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差异说明:
修改后的准则,现金股利部分不再确认负债,不再影响未分配利润和股东权益。(见下表)

六、对损益和权益的可能影响:
新准则实施,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再确认为负债,表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流动负债项下—应付股利(当年增加数)为零。利润表上,因为不属于调整事项,不作利润分配的帐务处理,该部分不涉及影响(减少)未分配利润。与旧准则相比,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变化,将不再影响股东权益的减少。
按照修改后的准则,涉及现金股利分配的处理不同,采用新准则对当年权益数有影响,对损益无影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