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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政治制度是什么样的

 乐乐耘耘 2011-07-24
北欧五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包括各自的海外自治领地如法罗群岛等(虽然格陵兰属丹麦海外自治领地,与北欧各国在政治和历史上关系密切,但地理上却被视为北美的一部分).
总人口 24,299,610
面积 包括格陵兰后 3,493,000平方公里
她们普遍实行议会制又称内阁制,包括「内阁君主立宪制」及「内阁共和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政府首脑(台湾宪政学者与文献称之为「行政首长」,以有别於议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脑赢得议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议会制下政府首脑(总理)的权力普遍较大。
在采用这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并不完全分立。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议会民主制一般实行於民主国家,因此存在着多个参加议会选举的政党。议会内阁制的政府首脑(行政首长)与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分开,其国家元首通常是仪式性职务,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其权力一般仅限於任命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或者多党政治联盟领袖担任政府总理。
议会制下的行政中枢为政府的内阁,由政府首脑(一般称为总理或首相)领导。总理或首相以及全体内阁成员一般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并在任职后保留议会中的议席,并向议会负责。政府首脑往往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但是,当多数党的席次不过半数时,几个少数党也有可能通过建立同盟积聚过半议席从而获得任命政府首脑的权力,此时的政府称为联合政府,内阁称为联合内阁。如果内阁的提案遭到议会拒绝或否决,必须集体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在很多国家,内阁或内阁内的任何成员都可以通过议会对其的不信任投票而被免职。此外,政府首脑也可以决定解散议会,经过向国家元首礼貌性报告后,由元首下令重新举行国会选举。
在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在大多数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君主或是总统、主席、主委等等)是象徵性的职位,只拥有些无关政局的权力,例如公务员任命权与签署法令,接受外国使节等。不过国家元首也会保留一些在紧急状态中可以使用的特别权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依惯例还是依法律规定)此类权力是在得到政府首脑支持后才会得到实行。国家元首的命令必须经由政府首脑的副署才能生效,元首依法不能自行发布政令。
议会民主制在各国之间也有些微的不同,例如有些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的形式明文确定了政府各部门的分工,而有些则只是照惯例执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中政党的数目也可能因选举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出入。此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无论是邦联制,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学理上称为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都可能采用议会民主制。
议会民主制甚至可以被用於地方政府中:例如奥斯陆的行政体系就是立法体系的一部分,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一些州、郡、邦政府也是采行议会制。
但在中国是实行不了的, 他们北欧一来非常的人少, 而来知识水平高, 科技非常发达, 人的素质也非常的卓越. 中国~! 人口>18亿(包括没法取得户籍的), 假证书学历众多, 科技以抄袭为主, 人的素质也只能让人惊叹, 噢麦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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