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生:魏书生语文教学思想的学理阐释
一、解题 本文的论述对象,是
“教学”的概念,我们取施良方和崔允先生的界说,特指教学实践中教师这一方的行为,相当于教师的“教”(teach / instruct)[1]。教学的核心问题,是“怎样教才是有效的”。而有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教学的效果(effectiveneass),通常以学生的成绩水准(不完全等于考试成绩)作为判断的依据。二是教学的效率(efficiency),以效果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及教学的代价(教师投入时间、教学设计与开发成本等)相比较而得出判断。三是教学的吸引力,一般以学生对继续学习的倾向性(tendency)作出判断(实际上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意愿、动机、毅力等方面的态度情感)[2]。我国新时期的语文教学改革实践以及随之而来的语文教学模式的创建,发端于吕叔湘等先生发出的改变语文教学“少、慢、差、费”的呼吁。据徐光华的分析,“二十年来对于语文教学模式的各种探索,基本上是以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为宗旨的”[3],即以效率为改革的抓手,来提高语文教学的效果,增强语文教学的吸引力。而在这方面,
被誉为“教育改革家”的魏书生,有比语文教学思想更大的方面或更小的方面值得我们研究、学习。从大的方面讲,魏书生的师品,他对教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他的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努力探索的精神;往细里说,在教学改革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牵动了对语文课程的改革、对语文教材的改革。但这些,本文均放在视野以外,而将研究锁定在语文“教学”这一层面。锁定在语文教学,意味着“就教学论教学”。 说教学“思想”,而不说成是教学“理论”,基于两点理由。第一,在教育学领域,“理论”与“思想”是有分野的。教学理论,“研究教学情景中教师的引导、维持或促进学生学习的行为,构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解释框架,提供一般性的规定和处方,以指导实践”。[8]“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是构成教学理论的必要条件。我们将不具备这两个必要条件的,称之为“教学思想”。第二,这也符合事实的本相。
定位于“思想”而不是“理论”,提醒我们注意到,
二、 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 1991年,到拉萨连作了三天半报告的魏书生,终于有了看一看市容的机会,“站在大昭寺面前我有一种心灵被震撼的感觉”,他描述道:“怎么呢?大昭寺门前广场上一大片磕长头的人。……那一片人每个人都是额头着地、鼻子着地,手‘哗’地全部扑在地上了,那叫五体投地。”按照“拿来为我所用”的个性,
综观
在魏书生语文教学思想里,“信”,首先是指向教师自我的名词。要搞好教学、搞好语文教学,
“信”,也指向学生的自我。学生要搞好学习、要搞好语文学习,
在
“造信”,当然依赖教师的“人格魅力”。但教师光致力于自我的人格修养,未必会产生“教学”(教)含义上的魅力。于是要“制法”[13],包括制出能显现教师魅力的办法。在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里,“法”被概括地表述为“民主”、“科学”,再加上一小点“练气功”。从语境中看,“民主”,在这里指“制法”的方法论,或者叫“根本的办法”。“许多教师问我,学生学习积极性这么高,是用什么办法调动的?我仔细想来,根本的办法其实只有两个字‘民主’。教师树立了教学民主的思想,教学中多和学生商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就容易高涨起来。”[14]“科学”,在这里指定型化的“法”,也就是“以法治语文教学”的“自动化管理系统”。“练气功”,在这里可以代表强化“造信”效果的种种方法机巧。换句话说,在魏书生语文教学思想里,为“造信”而制的“法”,主要有三种含义:一是“师”的思想之法,它决定了在什么基础上“制”,如何“制”,也部分地决定了制什么“法”,制了以后能不能成“法”。二是“学”的规范之法,它比通常在教学管理意义上所说的“规则”要广,要强有力,巨细无遗;管理方法中包含着学生的语文学习方法,是其最主要的特色。三是“教”(魏书生意义上的“教”)的机巧之法,如精神充电、上课之前领学生放声唱歌、要学生七嘴八舌地大声说、让学生做仰卧起坐、俯卧撑乃至练气功等等。相应地,
在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里,“造信”与“制法”相辅相成,“法”和“信”互为因果。但归根结底,“制法”是为了“造信”,“法”服务于“信”。
生员工练气功”。这一小点恐怕更多的是“我喜欢”;那两大点,也必须放在具体的语境中对含义作具体的阐释,而这种阐释,又不宜搬用“民主”、“科学”这样的大词语来做分析的工作概念。
“造信”与“制法”,
也正因为几乎啥也没有,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改革,一般被认作“自学模式”(他自己有时也这么认为)。但这种定位恐怕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是从“学”的角度,往往还是就他改革的某一局部说的(比如“六步教学模式”)。有人又认为他的语文教学“不像语文教学的样子,而是思想教育,是班主任工作”[18]。这恐怕也是不对的。“不像”,意思是否认,而否认他是语文教学,也就等于说,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改革,根本就不存在过这一回事情。最近,又有人把“魏书生模式”叫作“语文教学管理模式”;应该说,对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和实践作这种体认,方向是对头的,但如果只论“管理”,而不见了其中的语文教学(教),[19]恐怕与事实也难以相符。 着眼于整体,从“教”的角度来看,我们将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之一,概括为“将管理扩充为教学”。我们认为,在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和改革实践,也就是上面所讲的“隐蔽工程”——“造信”与“制法”,既是思想教育,又是课堂管理方式,还是语文教学的一种。反过来排序,表达也许更为准确:它既是一种语文教学,又是一种课堂管理,还是思想教育。在班级组织的条件下,通过“造信”与“制法”,把通常所说的“管理”扩充为一种独特的语文“教学”(教),进而以此替代了常规的教学(教),笔者以为,这才是
教学与管理的关系颇为微妙。本来,教育(育人)、教学与管理是三位一体的。但在班级授课制的课堂教学条件下,三者产生了分离的可能(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也常常被分离,甚至相互冲突)。在教学理论,过去我们一般也因此将教学与管理视作分离度较大的两个环节、两桩事情,认为它们各有各的职能。然而,过于强调它们各自的职能,却给教师造成了两者各施其政的观念。这样,既束缚了“教学”(如许多教师认为,语文教学就是讲课文),又贬低了“管理”(如许多教师认为,课堂管理就是维持纪律)。这种情况,最近有了改观的趋势。有学者将“教学(教与学)过程”定义为“教师与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的交往过程”[20],用“交往”开拓了“教学”的疆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的《教学理论》,更是把“教学”(教)扩展为“教师引起、维持与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21],明确地使教学涵盖了课堂管理。 但是,由于自觉地限定在以课堂教学为关注的对象,因而《教学理论》对“(课堂)教学”和“(课堂)管理”的具体描述与界说,还是显得有些拘谨。一方面,课堂管理界定为“是教师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秩序和效益,协调课堂中的人与事、时间与空间等各种因素及其关系的过程”,它主要包括课堂规则、课堂问题管理和课堂时间管理。[22]这里没有照顾到教学与管理的相通相融。另一方面,课堂教学分解为“明释(指教师的说明与解释)学生所学的内容”的主要教学行为(主教行为)和“培养和激发学习动机”的辅助教学行为(辅教行为);而主要教学行为,则是“教学活动的逻辑必要条件”:“为了实现教学的意向性,教师必须向学生说明、演示、描述、解释学习内容,如果不是公开这样做,至少也要有一定的暗示。”[23]这里没有考虑到辅教行为和管理的相通相融,也没有考虑到寓管理为一体的辅教,能够扩充到主教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替代主教行为。对“教学”和“管理”的这种界说,本来就避开了诸如计算机辅助学习法、计算机管理学习法以及凯勒个别教学法。(凯勒教学法有5个特征:1.定向地掌握教材;2.根据个人进度学习课程;3.有少量的讲演课激发和诱导学生学习;4.印发学习指南传递信息;5.由学生监考人评定非正式测试的成绩。[24])确实,在“课堂教学框架下”论述“教的行为”,国外的计算机辅助学习法、计算机管理学习法可以另当别论,而以非课堂教学为主的凯勒教学法也可以暂时不顾。但是,魏书生在班级组织课堂主渠道的条件下,将管理扩充为教学进而替代教学,就可能需要我们对管理和教学这两者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都要做重新的考虑。至少是在语文学科,魏书生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这种扩充、替代的可能性以及可行性。也就是说,还存在着一种寓管理与教学为一体的“管理——教学”,而它至少会给处于困境的语文教学带来较高的效率。 课堂管理,本来就是教学的有机构成。它是影响课程与教学设计、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主要变量之一,“对教学起着核心作用,常被看作是实现教学目标和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杜克,1979)[25]。在国外的教学研究中,课堂管理的研究占据着相当的分量,形成了“德莱克斯模式”(the Dreikurs Model)、“格拉舍模式”(the Classer Model)、“库宁模式”(the Kounin Model)、“高顿模式”(the Gordon Model)等较为成熟的理论并广泛地作用于实践[26]。但像魏书生这样结合学科教育,通过“造信”与“制法”,把管理扩充为教学,进而替代教学,在笔者有限的视野,尚无所见。魏书生的这一语文教学思想,可能是我们的教学理论所应当记取的。 当然,在记取之前,还有一些重要的问题要理清,有许多细节也有待查证,限于篇幅,不逐一列举。需要提出的待清理的主要问题,是“粘连性”和“度”这两个有关联的方面。也就是说,在语文教学,将管理扩充为教学与进而替代教学,是程度有所差异的两个问题,还是粘连着的一个问题,这是一。第二,
下篇 将教之法移交给生之法
三、魏书生对“语文”的认识 语文教学思想,既包括语文“教学”思想,也包括“语文”教学思想,也就是说,既包括对“教学”是什么的体认,也包括对“语文”是什么的思考。
对“语文”,魏书生是以循规蹈矩的好教师姿态去把握的。按我国的传统,处在第一线的好教师,甚至无须提出“语文是什么”类型的发问;他的职责,是依据既有的课程理念有效地实施既有的课程,他所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执行的教学(教)方面问题,即教学的有效性、教学的效率问题。教学的问题,或多或少地要引发对“语文”的思考,但这种思考,主要是对既有课程理念、既有课程的理解,而不是对它进行盘查和研究。换句话说,魏书生对“语文”的认识,在我们原来语文教材一直顶替着语文课程的情势下,主要是对“人教社编排意图”的领会,尽管这种领会可能切合意图的原味,也可能对意图有所改写。 “人教社的编排意图”,
这两条有联系,但也可以分别对待,实际上语文教师也往往是分别对待的,从而在语文教学中形成了“语文”的双轨体制。用
将“语文”弄成双轨体制[29],是我们的语文教学(教与学)实况。这里面当然存在许多问题,因为它的理论依据是知识、能力二元论,而二元论现在已被理论界所抛弃。它的盛行,建筑在原有语文教科书里限定的“语文基础知识”、“基本课文”以及在“听说读写结合”名义下而实际上几无听说、写作正规教学这一特例的基础上,而这一特例,在为什么是这些“语文基础知识”、如何基础,为什么是这些课文、以什么方式处置课文,是怎么“结合”的、是不是真在“结合”等一系列学理的盘查中,可能会土崩瓦解。但是,解铃还需系铃人,对问题的研究,可能主要是语文课程或教材专家的事。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我国今后的较长时期内,如果语文学科课程的改革没有根本性的突破,“语文”的双轨体制可能还将是课堂教学框架下语文教学(教与学)的必由之路。 四、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
与对“语文”的认识一样,魏书生的“语文”教学思想,也大致是当今许多语文教师的“共识”,区别也在
至少有50年,我国的阅读教学一直把学会语文教师职业性的备课样式和方法的“阅读”,作为事实上的教学目标。语文教师们一直企图将自己所习惯了的阅读样式和方法“移交”给学生,尽管这种样式和方法的“阅读”,除了为“讲课文”的备课之外,在其他的场合,教师们自己从来都不用。占主流的备课样式和方法的“阅读”,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个是大的程序,有前辈归纳为“从形式到内容,再从内容到形式”。具体操作方式是三步,即先粗读,以了解课文说了什么,包括课文前的提示和课后的练习题;再精读,按提示和练习题的指引,分析课文形式的方面,而分析则归结为“语文知识”的例说;最后落实到练习题的答案。另一个是具体的程序,即分析篇章和讲课的程序,常规是解题、作者介绍、划分段落写出段意、分析结构并用术语概括(比如“总分式”)、按程式归纳中心思想、分析文章的细部并归纳文章的写作特点和语言特色。 不过,事实上又较少能够有效地教会学生这种方式的“阅读”。原因说起来不复杂,主要是从来没有真正有意识地去教过。常规的语文课,教师们只顾着一篇一篇地“讲课文”,结果忘了去顾“语文”(在这里是“阅读”)究竟是个啥东西,结果企图“移交给”的阅读样式和方法始终隐蔽在课文的分析结论和练习题的标准答案里,几乎从没在明处显身,结果是不能会,更加要“讲”结论和答案,于是学生就更教不会。这显然是效率低下。
被誉为“魏书生模式”的六个步骤,改革的是上面提到的分析篇章和“讲课”的那个具体程序,也就是说,从阅读的样式和方法看,它仍然是语文教师职业性的、学生实际在学的“阅读”,仍然是语文教师备课样式和方法的“阅读”。
这个问题,站位在教学的
无庸讳言,
![]() 综观
1. 让学生不看文章,“独立思考”什么叫统筹方法。2. 翻书找答案,要求学生“在一分钟内记住”这个概念。3. 齐读文章中“统筹方法”的定义。4. 让学生“推荐”男女生各一位,到黑板上进行该定义的“默写比赛”。5. 学习文中的三个词语(“用一分钟看课文下面的注释”)。6. 出示本课学习的定向目标:学习图表说明的方法;读懂全文,会说、会写、会用。7.鼓励学生“在一分钟记住”文中的举例(烧开水泡茶)。8.让一位学生“说一遍”上述例子。(下面是一大段关于图表说明方法的教学内容,略)9. 请学生把全篇阅读一遍(达到了“懂”的目标)。10.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将办法甲(即文中举例的统筹方法)“大声讲一遍”(达到“会说”的目标)。11.因时间关系,将“会写”目标改成课后作业,进入“会用”学习阶段。12.指导学生“思考”生活中应用统筹方法的实例。接下来主要讨论“窝工”的实例和怎样避免这种窝工——即达到“会用”统筹方法的目标。 姑且不去考察本节课是否真的达到了设定的“教学目标”,单从教学中的“语文”看,显然,除了学习画图表的说明方法外,这篇文章是被误植为“用件”了——究其实,学生学的不是《统筹方法》这一“文”,而主要是文中所传递的“统筹方法”这一东西,即课文的“内容”。语文教学里的“语文”,如果真是这么一篇篇地围绕着课文里的“东西”转,那不成了杂货铺吗? 对课文,
其实,将个人性的“师之法”移交给学生,本来就是现行语文课程中的常态,只不过多数语文教师是不自觉地在做,由于不自觉,多数也做得相当糟糕。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语文教学改革实践中,许多优秀教师创立“教学模式”的路子,也是自觉地用自己的“师之法”来改造占主流的教师们的“师之法”,出发点也多是“我喜欢”、“我觉得”,尽管在后来不断添加进理论为其佐证,像
而这一提问,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肯定的答案万一“是语文教师”,那么我们的许多话语也就不必说了,许多事做也是白做。比如
正确的答案“是语文课程”,而且必须这么回答。只有这样,我们的语文课程改革才有理据,才有光明的前途。但若作了这样的回答,那语文教学中长期盛行的、
魏书生语文教学思想的两个方面,似乎极不般配。一方面,专属于魏书生的“将管理扩充为教学”,体现了一种开创的理念;另一方面,不专属于魏书生的“把师之法移交给生之法”,则是一种行将被弃的理念。而这两方面,在魏书生那里,构成包容的关系,“把师之法移交给生之法”是作为“制法”的一部分,被包容在“将管理扩充为教学”里。倒过来讲,如果抽去了“移交”这一方面,那管理也就不复成为教学。这样看来,要在学理上使“将管理扩充为教学”成立,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师之法”的位置能够被其他的“课程之法”所替换,那么它就可能会成为一种适用面较广的教学模式;第二,不能够完成上述替换,也就是说,只有在前文考察过的“师之法”,包括对“语文”的认识这种特殊的条件下,它才能够有效运行,那么“将管理扩充为教学”就只可能是一种曾经有过、现在暂时还在的模式,将随语文课程、教材的改革和“师之法移交给生之法”的被弃而告终。
注释: [1][8][21][22][23] 施良方、崔允主编《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第1、19、13、279、1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 盛群力等《现代教学设计论》第6-7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3] 徐光华《当代语文教学模式评介》,《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 [4][5][15][17] [31][32][44]魏书生、张彬福、张鹏举《魏书生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实践研究》第5、6、8-9、90、24、38-41、114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 [6][7][9][11][12][27] 魏书生《教育改革与素质教育》第136、1、90-91、21、268、43页,沈阳出版社,2000 [10] 潘涌《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兼评〈解构魏氏语文教学管理模式〉》,《教学月刊·中学文科版》2000年第12期 [13] 魏书生自己说的“建立立法系统”的“立法”,与我们这里界定的“制法”,含义不同 [14][16][28][33][36][39][40] [43]魏书生《语文教学》第116、81、198-206、139、288、175、279-280、253页,沈阳出版社,2000 [18] 参见《魏书生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实践研究》第8-9页;魏书生著《语文教学》第81页 [19] 郭吉成《还给学生一个自主的发展空间——解构魏氏语文教学管理模式》,《教学月刊·中学文科版》2000年第7-8期 [20] 张华《课程与教学论》第350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 [24][25] 江山野主编译《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教学》(下册)第370页、(上册)第28页,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26] 参见樊建华编译《课(下转第40页)(上接第14页)堂管理的主要理论模式》,《外国教育研究》1995年第3期 [29] 语文教学中的“语文”双轨体制,与通常说的“大语文”与“小语文”有联系,但不完全是一回事。 [30][38] 魏书生《学生实用学习法》第298、53-54页,沈阳出版社,2000 [34][35] 魏书生《教学、教案纪实选》第57、67、89页,沈阳出版社,2000 [37]参见王荣生《香港、澳门中学汉语文现行教材的评价》中的与大陆比较部分,载倪文锦、何文胜《祖国大陆与香港、台湾语文教育初探》第137-139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1]参见倪文锦、欧阳汝颖主编《语文教育展望》第4章《“文选型”语文教材编制的借鉴与思考》(王荣生),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 [42] 魏老师的“四遍八步”读书法,前三遍是粗读,第四遍“精读”是针对“写作特色”的,可能还主要用于做课后练习题。参见《魏书生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实践研究》第34-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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