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转正,包括以下两种情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后,纳税人可按本办法申请转正。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进行审核和审批。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且纳税评估结论正常的,则转正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继续、转正)通知书》。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以下两种情形继续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但纳税评估结论不正常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正的。 对于其他情形,按本办法进行资格暂停或取消。 第三十四条 临时一般纳税人要按本办法申请转正。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进行审核和审批。对于符合本办法“一般纳税人条件”,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的予 以转正,并向纳税人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继续)通知书》。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正的临时一般纳税人,征管系统自动暂停其一般纳税 人资格,主管税务机关停止向其供售专用发票,缴销其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跟踪企业报税情况,收缴被暂停资格企业的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 卡。对于其他情形的,按本办法进行资格暂停或取消。 1.对于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经审核,如其《申请书》申请内容属实,并符合本办法 “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则予以认定。并按以下情形分别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临时一般纳税人、正式一般纳税人: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新办商贸零售企业、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和其他商贸企业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不少于3个月。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新办企业,则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并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拥有固定货 物购销渠道和完善的管理体系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临时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时间为认定之月起6月。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除上两款以外的其他企业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如其《申请书》申请重要内容失实,但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商贸企业,则予以认定,并同时按本办法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他情况则不予认定,并书面告知不予认定的具体原因。 2. 按本办法审批后,受理岗位根据审批结果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继续)通知书》(附件三)。对于批准认定的,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 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同时填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同时在稽核系统中录入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3.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从资格认定之日起按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 6.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税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会计身份证原件,会计证原件加复印件 8.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9.法人1寸相片1张,办税员照片1张 10. 财务负责人1寸相片两张 11.公司章程复印件 12.验资报告复印件 13.正规的购货和销货合同三份 14.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 15.增值税应税金明细说明 16.销售预测报告 17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8.近期财务报表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税务局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应税销售额商贸企业在80万元以上;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三个月以内)不要求销售额。 2. 办公场地面积在70平方米或以上; 3.有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4. 财务制度健全〈公司成立到现在所做的帐以及税务方面没有问题〉; 5.房租发票问题〈现租的办公场所有相应的房租发票入帐〉; 6.有正规的购销合同;〈两份〉 7.单独的财务室和经理室〈如果没有,财务室和经理室可以在一起〉 8. 要有保险柜和铁皮柜,并都有上锁的。 9. 要有防盗门。(深圳关外特别要求) 当然以上仅仅是一些基本条件,要想申请通过申请还必须注意各项问题。[深圳市志诚会计税务服务中心】在你即使达不到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也能够帮助你成功申请一般纳税人。详情:朱先生 159 1539 4566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