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善于发现和利用资源的人总是掌握可能获取的最大利益,即获取利益的可能性。
2.因为劳动使得“有利可图”这种可能性得以实现,不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而劳动的有偿性使得这种看似没有付出任何真实成本却又有利益所得的活动变得合理,合乎道德。
3.一切的利益取得均源自以上两种性质所带来的结果。
4.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归特殊群体所拥有,这部分群体为利益的取得者,在一定约束条件下,道德表现为他们的对被“剥削”者的态度——想要获取利益的多少,利益既得者只要使用一定的手段就可以使得被“剥削”者陷入无知,表现为感激,乐意,顺从,即无道德状态。若是被“剥削”者醒悟,也只有愤恨,不满这一类的情绪表达,对于道德或利益本身并没有妨碍,所以,无论怎样,道德只属于利益既得者所有。
总上,有利益,方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