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火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局下发的关于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火安全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菱学校财产及全体师生。 二、校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校园火灾事故一旦发生,要在校领导的指挥下,实施救援,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为:组长:林秀芬;副组长:谭满和;组员:杨丽娟、陈涛、佟振模、叶雅珍、王守丰、文化玖、裴英秋、宋春丽、侯丽影。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校园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突发火灾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机构的职责 1、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以谁先知道谁启动为原则)负责突发火灾事故时迅速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及善后处理。 2、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以谁先知道谁报告为原则)负责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有关情况。 3、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以谁先知道谁处理为原则)负责具体方案、措施的处理,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等。 4、火灾应急救援处理机构要安排轮流值班人员,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无阻。 四、突发火灾应急救援处理的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有立即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主动抢险原则:事故发生后,师生有尽最大可能救援的责任和义务。 3、生命第一原则:事故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发的原则: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事故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的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证据。 五、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及方法 1、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以谁先知道谁报告为原则),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以谁先知道谁求援为原则),立即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紧急求救,使灾情较快的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协同有关部门抢救伤者,协同调查取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慰问和安抚解释工作。 4、我校决策和应急领导机构成员,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使本校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中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即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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