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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学习张伟讲税有感》有感

 松涛楼 2011-08-07
读《学习张伟讲税有感》有感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hyliuyp 于 2011-8-4 21:12 编辑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位房地产企业财务总监写的《学习张伟讲税有感》一文,这两天在视野论坛又看了张伟版主关于总局最近几个公告的解读,反观自己,与大师的水平相差真的不是一点点。大师是如何才能成为大师的?张大师说了句很朴实的话:“架不住天天看呀!”是啊,学习就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需要反复练,反复学。古人有很多与大师类似的话,比如子曰,学而时习之。比如三字经说:口而诵,心而惟,朝于斯,夕于斯。还有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还有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还有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然后方能口吐珠玑之言,手写华美之章。等等。我们太多的人知道这些话,知道这些道理,却就是做不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就是做不到心无旁骛,一门深入。这或许就是大师与常人的区别所在吧。
2011年8月3日

附:学习“张伟讲税”有感
周六、日两天,在南京听了税务专家张伟老师的讲座,讲座主题是2010年房地产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以及新政解读,主要内容就是围绕房地产业的三大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结合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张伟老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线,按照收入、成本、税金、损失四大要素展开讲解,贯穿三大税种、会计准则、资本运作,重要内容旁征博引,重点条款逐字推敲,由浅入深,细致入微。
内容有大量的案例,也有尽兴的发挥,两天的讲座,时间排的很满。
还是那些知识,还是那些条款,经张伟老师这么一讲,大有一种酣畅淋漓,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想,这就是一名真正专家的本事,用张伟老师的话讲,让你更加深入的清楚了各项法规、条款的“前世今生”!
学习归来,体会很深。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体会(一)——
作为一名房地产企业财务总监,必须要把基本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牢记于心。
比如如下基本法规:
1、2006年颁布,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2007年颁布,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2008年颁布,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体会(二)——
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必须要认真解读,逐条逐字研究、分析。
比如如下重要法规:
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3、《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
体会(三)——
学会将各个相关法规、条款联系起来,融会贯通。
比如:
1、企业所得税法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里面相关内容的关系,在现实执行中,是否存在相互矛盾之处,为什么?
2、会计核算方法要学会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与企业所得税法、营业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密切联系,仔细盘横,切记顾头不顾腚,为了眼前利益,采用某一会计核算方法,到后来,发现损失太大而追悔莫及。
体会(四)——
财务总监的核心竞争力是“学习”,要“天天学”、“天天看”。
张伟老师说,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是“学习”。
据我所知,有些老师的电子讲义是绝不会给学员的,而张伟老师却不在乎这些,学员有求必应,拿来优盘就拷,看到学员们乐滋滋的样子,我想,你拷了一些提纲,真正的东西都在人家的脑子里,拿回去有什么用呢?所以说,“学习力”至关重要,尤其作为财务总监,你的大脑千万不能生锈,要经常保持思考、运动。
课间私下跟张伟老师交流,我说,达到你这个水平,需要一些天赋,而张伟老师却说,“架不住天天看呀”,非常实在的一句话,却能够说明许许多多的道理。
时下,张伟老师受到这么多的热捧,为什么?是他有人格魅力吗?说实话,张伟老师的个人形象、乃至言谈举止,我个人觉得,很一般,而且还有些“土包子”的感觉,但是,人们都没有计较这些,他也没有在意这些,依然自顾自的风格,尽兴发挥。这就是人家有核心竞争力,所谓瑕不掩瑜!
张伟老师说,回答学员的问题,他从不说“我认为”,而从来都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
学习归来,作为学习“张伟讲税”的成果,今后,面对领导、同事,凡属工作问题,我也要坚决不再说“我认为”,而要学会拿法规,拿制度说话,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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