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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小窍门,简单解决——新法出台后的处理技巧

 书山学海822 2011-08-07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办法》)已经实施有半个多月了。据交管部门的统计,新办法实施以来,事故报警同比下降近10%,其中“自行解决”的事故数占事故报警总数的41.2%。但从目前保险公司接受报险方面的案例以及车主普遍的反映情况来看,目前实施中的《办法》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像许多车主“KISS”到别人的爱车后,着急上班却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才能快闪,还有的车主则不知道自己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快速处理范畴,或者是知道可以快速处理却又不知道如何去操作等。 

  为此上周记者独家进行调查,同时也走访了多位专家、学者了解《办法》。本期特别策划,记者就此次调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并再现了三种近段时间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多数司机常会遇到的情形,通过全方位的示例解析,教你如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7月18日中午,记者在三元桥某停车场前对来往司机进行了一次采访调查,记者在近2个小时内现场采访了30位司机。调查的问题主要是了解有关《办法》实施中大家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于此新政策的认知度。在被采访的30位司机中除有2位司机表示没听说过《办法》外,其余被采访司机都表示知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90%的司机都表示通过这段时间媒体以及各种渠道的宣传,已经有所了解《办法》,但同时也有一个共同问题,有23名司机表示《办法》太过复杂,不知道如何操作。

  司机刘先生说:“从网上看了一些相关新闻,都还知道一些,但我想真要我碰到就未必会操作了,那么多的情形要记实在是太复杂了。”而一旁的凯美瑞车主林女士表示:“全责的情况有40多种,我们怎么可能全都记得下来?到时候出了事故,难道又要一项一项地对吗?我觉得还应该再简化一些。我们要记不住,最后还不又得打122报警。”

  记者在此次采访调查中发现,多数的司机虽然对于《办法》表示肯定并接受,但是同时也指出了《办法》目前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而对于多数司机不知如何办的情况,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还在磨合期,有问题是正常的现象,大家需要时间去接受并熟悉它。

  对于《办法》实施的这段时间内所出现的问题,北京市交管局表示:“从汽车发达国家的经验
看,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势在必行,而且往往要走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在磨合期内,驾驶员、保险公司等各方无疑都需要重新适应。”
 
  场景一 现象:无法取证  如何快速处理?

  “已经报警了,交警马上就来。”在位于三环马甸主路上的一起轻微剐蹭事故中,车主刘先生说道。

  刘先生的宝来车在刚出主路时与在辅路上正常行驶的切诺基撞上,由于车速不是很快,车辆都只是轻微剐蹭。所以双方均认为可以适用《办法》来快速解决问题,就协商自行处理。可无奈双方对于《办法》并不完全熟知,既找不到相机也没有《协议书》,只能原地打122报警等待交警送来《协议书》并指导解决。刘先生告诉记者:“我只清楚一些小事故可以挪车先行撤离现场,还要协商协议书什么的,但并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上哪去拿协议书,所以现在也不敢动,只能报警求助了。

  支招:没带《协议书》  文字记录可代替
  首先,碰到这样的轻微剐蹭事故,很显然是适用于《办法》的快速处理的。按照《办法》的规定:“A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在辅路上行驶与出主路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刘先生的宝来车为刚出主路,切诺基该负全责。

  北方驾校资深培训教师周水平告诉记者:“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可以用手机拍照的方式,手机拍照的标准以看得清楚照片为标准,别拍完了也看不清楚照片,那样是没有用的。拍照的时候一定要正面、后面都拍,最起码车牌是要照上的。”

  周水平说:“还有第二种办法呢,是拿纸笔进行文字记录,切记要留下对方的真实信息,并且一定要有双方签名才有法律效力。当然这个文字记录的前提是现场实在找不到《协议书》,有《协议书》的话建议规范执行。另外还能用手机、MP3等一切可以录音的东西进行现场录音描述记录,切记要描述清楚时间、地点、事故形态等。”

  场景二 现象:茫然不知  是否属于“快速处理”范围?

  7月15日晚高峰时期,龙先生驾驶着一辆POLO在随车流缓慢蠕动,而在一个绿灯亮起时,龙先生刚一踩油门,就追尾了一辆白色的捷达轿车。由于晚高峰车流量很大,车子也是刚要提速,所以车速不是很快,双方车损较轻,仅造成对方车后保险杠及本车前保险杠掉漆。

  POLO车主龙先生虽认可自己全责,但却因为不知道自己发生的事故是否适用《办法》的快速处理而并没有迅速把车撤离到安全地带,龙先生反倒是跟以前一样,立即停车打电话进行报警求助。同样的问题是,被追尾的捷达司机刘师傅也不清楚是否适用新办法进行处理,所以双方就在车流中等待警察处理,而这个时候的晚高峰车流在这个路口基本上已经被堵死了。

  支招:谨记判定条件  缺一不可

  由于多数司机仍不太熟悉《办法》的操作流程,仍是习惯第一时间找交警。而且在事故车辆挪车时,其他车道上的车辆很少避让。交管部门表示,按《办法》规定,遇到事故车辆,其他车辆应当主动避让,让其顺利移出现场。

  对于这种类型的事故,我们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也是属于8类事故、43种情形里的一种 “追尾”的情形。这是适用《办法》进行快速处理的,由于双方的车损都较轻,并且POLO车主也认定自己为全责,这个时候该做的是迅速记录事故形态,并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是否属于“快速处理”的范围?这样的判断认定,会比较复杂一些。北方驾校资深培训教师周水平表示:“大家可以记得以下前提条件:只要是当事人双方均认可是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双方没有争议,并且是在北京路面上,驾驶员没有喝酒,还得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就能判定可以适用快速处理的范畴,完全可以自己解决。”反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记者建议还是选择报警处理。

  TIPS“快速处理” 正常程序四步骤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如果自行确认有困难的车主,可以拨打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客服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如需要保险公司协助处理需要说清出险的地点,等候车险勘查车到达现场并协助车友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四、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场景三 现象:争议不休  如何判定谁负全责?

  “这应该是你全责。”驾驶福克斯的李女士在位于光华桥桥下的事故现场与王小姐正在“协商”。双方对于谁该负全责而争论不下。记者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故的发生,其实谁是全责是很明显的。

  当时李女士驾驶的红色福克斯正在左转弯等待区,想利用红灯停车之际,让副驾驶座上的一名男士下车。而就在福克斯的副驾驶座上车门突然打开的时候,信号灯已变成绿灯,从后方要正常左转弯的王小姐刹车不急,左前保险杠撞上了正打开福克斯的车门。索性人还没出来,只是把车门撞废了。而此时,李女士认定,车门是在信号灯还没变化的情况下打开的,所以要认定王小姐为全责。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只能原地报警等待处理。

  支招:先记录现场形态  挪车后再报警

  《办法》规定,“A车开关车门时与B车发生事故,A车全责。”这也是8类事故、43种情形里的一种“开关车门的”情形。显然,这个事故是驾驶红色福克斯的李女士全责。

  在对于当事人司机争论谁该付全责的问题上,除了有《办法》明确规定的那些情形可以作为判定外。如果实在记不得,或者持续争议的话。我们自己也可以用其他办法解决。

  北方驾校资深培训教师周水平告诉记者:“我们可以标画现场,保险公司都有免费发放的石笔或
者粉笔,此时都能派上用场。可以用石笔把两辆车的八个车轱辘都标画上。要是没有笔或者不会标画,那么也可以拿出相机拍照,或者文字记录、录音等。前提是虽然有争议不能马上解决问题,但也一定要在记录完事故形态后迅速移车到安全地带,然后再报警等待警察解决争议。”

  一方须负全责的8类事故、43种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须负全部责任的有8类事故、43种情形,以下简单列出的是司机经常会出现的一些事故。版面所限,43种情形不能一一列举。详细的43种情形,都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到,或者到交管局以及各保险公司查询。

  1.追尾的

  2.逆行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6种情形)

  7.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26种情形)

  8.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包括6种情形) 三种方式领取《协议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制,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得:

  1.登录北京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beijing)下载。

  2.到保险公司领取。
  3.到交管局各个支大队执法站窗口领取。


  如何正确填写《协议书》

  1.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2.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3.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5.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6.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在协议书的背面)。

  7.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8.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9.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画“√”,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10.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11.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画“√”,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随车必备物品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小相机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画、固定停车位置,并能用相机记录现场情况,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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