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颁发的“红星奖章” 军功章包括勋章和奖章,是专门奖励在作战、训练、执勤、科研等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曾先后颁发过各种各样的勋章和奖章。这些勋章和奖章名称不一,但每一枚都记录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征程中的重要历史时刻,见证着我党、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历程。 1928年颁发的“北伐成功退伍纪念章”是我军建军后颁发的第一枚纪念章。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军性奖章以“红星奖章”最为著名。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提出在“八一”建军纪念日颁发“红星奖章”。“红星奖章”按功绩大小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萧克、何长工等34人;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杨得志等53人。 “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军节时颁发过两次,后来因红军长征,形势发生了变化,“红星奖章”没再继续颁发。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和地方各级抗日政权的抗日斗争异常艰苦,为了激励斗志,各部队自行颁发了各式各样的军功章,质地也千差万别,除了有银质、铜质之外,还有银片、铜片、铁片、胶片等等。如晋察冀军区“铁军前卫奖章”、冀中军区“五一奖章”、冀晋军区“星旗勋章”和“红旗奖章”“留守兵团奖章”、抗大七分校“劳动英雄奖章”以及八路军“荣誉战士纪念章”、山西新军“决死队四周年纪念章”“抗大三周年纪念章”“抗大五周年纪念章”等。 解放战争时期,各部队颁发的勋章、奖章进一步增多。如晋察冀军区“大功奖章”、察哈尔军区“红星英雄奖章”、东北民主联军(后东北人民解放军)“毛泽东奖章”“朱德奖章”,以及华东野战军“人民英雄奖章”、华东人民解放军“一等功奖章”等。许多军区和野战军为纪念战役胜利和作战区域解放也曾颁发过纪念章。如1948年第四野战军暨东北军区“解放东北纪念章”、1949年华东军区“淮海战役胜利纪念章”“渡江胜利纪念章”、中南军区暨第四野战军“解放海南岛纪念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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