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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板强制减仓的质疑

 福田小院 2011-08-11
连续三板强制减仓的质疑


由于全球金融风波的爆发从国庆假期就已经开始,而处于停牌中的国内市场并不能立即反映这种下跌的力量。国庆假期后国内市场的补跌,在国际市场继续下挫的情况下走出了连续跌停的走势。按照交易所的规定,为了防范大面积暴仓的风险,采取了强制减仓的措施。

在这个令人不愉快的政策中,我所持有的1手RU0901、3手M0901、3手A0905,在10月8日遭到了强行平仓!次日,我在损失1100元的情况下将黄豆和豆粕的丢仓重新补回。而橡胶的空头头寸被强平给我带来的损失是难以预计的,按照今日的价格计算,已经比我的强平价格下跌了1670元,并且其中没有任何的开空机会。截至目前,本人橡胶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达到8350元!

“三板强平”的政策在于防范大面积暴仓所带来的风险,这一点我是理解并且支持的!一个健康和保持活力的期货市场,使我们每一位交易者的存在前提。何况,我们总会有做错的时候。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因为“三板强平”的制度,而大幅度的降低损失。本文我只想站在个人的角度上,并且以支持“三板强平”制度的前提下,谈论一些制度上具体问题的质疑。

第一,市场主力有借助该制度进行操纵市场的嫌疑。过去几年的商品牛始终,黄豆和约走出了大幅度的上涨行情。2008年8月1日的收盘价格中,A0809合约的价格为5479元;而A0901合约的价格为4399元。请注意,两个近期合约的差价达到1080元!9月合约相对于1月合约出现了24.55%的升水!我们有理由质疑,这是一种“挤仓”的行为。

对于“挤仓”而言,是一种应该被管理层制裁的市场操纵行为。这是一种脱离基本供需的金钱游戏,从而扭曲市场的价格发现职能。比如,在“空盘量”大大高于“实盘量”的情况下,空头注定无法向多头交货(交割),而无论价格多么的离谱。甚至,多头主力可以凭借与交易所的特殊关系,而阻碍空头进行交割前的“入库”。我怀疑,如果没有跟交易所具有特殊的关系,那么是没有人敢于进行夸张的“挤仓”操作的。

2008年8月6日的收盘时,A0809合约出现了三个连续的跌停板,报收于4777元。请注意,此时黄豆市场已经明显的看跌,而A0901合约此时收盘于4003元!要知道,他们仍旧存在774元的差价!但根据交易所的制度,A0809合约出现了“三板强平”的情况。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对“挤仓”这种市场操纵行为的纵容?很简单,多头主力可以凭借资金实力将合约拉升到任意夸张的高度。如果国际市场等因素配合,那么就是一次成功的“挤仓”操纵。但如果失败了呢?这也没有关系,他们可以借用“三板强平”实现全身而退!

8月6日的持仓量比前一日下跌了74%,大量的多头借用该制度全身而退,同时大量的空头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4个交易日后,该合约下跌至4028元,跌幅达到15.68%!我们很遗憾的看到,维护市场价值发现职能的空头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操纵市场的投机多头,只要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不干预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一次不可能输的“赌博”。我在想,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筹措到N多个亿,那么是否也可以玩这种不可能输的“赌博”呢?哈哈,我肯定不敢,我怕交易所的干涉!

第二,对套利者的不公正待遇。对于黄豆而言,他的作用在于榨油:多少黄豆可以榨取多少豆油、并且产生多少豆粕是可以精确计算的。当豆油和豆粕的总体价格明显高于黄豆时,交易者可以采用做空豆油和豆粕,并且做多黄豆的套利。我们都知道套利的风险在理论上是比较小的。当然我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要比理论上大得多,但无论如何都比直接进行投机的风险小。

好,当豆系整体出现连续三天的跌停走势时。这位想象中的套利者,所持有的豆油和豆粕的仓位就会被强平,而持有多头的黄豆在不申报的情况下会继续持有。如果市场继续下跌,那么这位套利者就会出现不公平的亏损!

在本次的“三板强平”事件中,我听说过这样的情况:某交易者做多豆油亏损后,开始做空豆粕来对冲风险。遗憾的是,豆粕的仓位被部分强平。

第三,告知义务和执法的统一性。在本次事件中,大连商品交易所在豆类第二个跌停后发布公告提示:如果市场继续出现第三个跌停,那么就会采取强行平仓制度。我觉得,这是值得交易者赞赏的事情。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做法就有所争议了。

从历史上来看,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应对连续三板时都会采用“扩板”的制度来应对。事实上,老的期货交易者对这一点都非常明了,很多人都在等待扩板的利润。前不久的锌和更早以前的橡胶,都是采用“扩板”的方式来应对风险。让人感觉到遗憾的是:在次日停板后,交易者得知遭到强平的是在结算单中,而那时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中还只字未提!某位交易者抱怨说:“如果知道橡胶会被强平,那么我肯定会在8日当天开空RU0903合约!”

对于前面提到的“对套利者的不公平待遇”。有人会说:“套利者可以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等比例的平仓亏损的持仓。但问题是:对于大连市场,我们不知道强平的比例;对于上海市场,我们甚至不知道是否会被强平。比如,我持有的8手豆粕被强平了3手,而持有的3手黄豆全部强平。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我们都只能事后得知!

事实上,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做法是合法的。按照已经确定好的制度,上海期货交易所有权利采用很多种方法来防范风险。种类之多让人惊叹,甚至还可以暂停出金!我觉得,制度不如这样写:上交所有权力采用任何认为有必要的方法来防范风险!

幸好,我国的市场管理者都是公正的,都是高风亮节的。如果是我这样的世俗小人来管理市场,那么就是大家的灾难了。三个连续跌停板以后,我会看是多头主力跟我关系好,还是空头主力关系好?多头主力跟我关系好,就采用强行平仓的制度;空头主力跟我关系好,就采用“扩板”的制度。希望管理层杜绝,我这样的人混入管理队伍。

说到执法的一致性,我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郭德刚在“藏秘排油”事件中指出:“我在明星代言中,做得算是比较好的,更多的人都在。。。。。。。”有人反驳道:“我不管别人,你是不是犯规了呢?”事实上,这是一句我很小的时候就最为反感的一句话。老师也对我说过:“我不管别人,我管的是你。。。。。。”幸亏法律没有这样的条款:呼吸空气的人,会受到枪毙的惩罚。那么执法者就可以随意枪毙任何人!中国的法律是世界上最严厉的法律,但中国的执法者又是世界上最“人性化”的(最松的执法)。我记得有一个说法,世界上的节日可以平均到每日有三个节日。那么大家算算看,你平均每天触犯了多少条的法律吧?如果每个人平均每天都触犯三条法律,那么只能说是法律制定的问题。

第四,“三板强平”只应该为了防范大面积暴仓。在这种行情的大面积极端波动中,很多做多的交易者会出现欠期货公司钱的情况。我很理解管理层“三板强平”的规则。否则,这种罕见的行情就会对整个行业造成可怕的冲击。客观地说:上海期货交易所此次采用出人意料的“三板强平”的政策也是公正合理的。此前的橡胶和锌,属于单独品种的非系统风险。而本次的事件,是一种大面积的系统风险。

我所质疑的是:10月8日使用“三板强平”政策的大连市场的多头,为什么不在早盘平仓呢?如果是为了防范大面积暴仓的风险,那么前提就是多头“出不来”。如果多头有机会出逃,那么防范风险的说法就不成立!

我在密切关注市场时发现:8日早盘豆系品种开盘时,的确有不少多头在跌停价位平仓。我相信这些都是不了解规则的,或者是已经暴仓的中小投资者。很显然,10月8日对于多头最不利的局面就是在跌停价位平仓。如果没有期货公司的干预,那么理智的交易者回等待更接近收盘的时候下单平仓。

问题是,多头主力很了解这种制度。这相当于给予多头主力一个只有4个小时的认沽权证,最后他们才会考虑是否行权?与此同时,空头主力也会利用对制度的了解,进行大面积的换手而逃避被强平的命运。遗憾的是,对于散多而言,他们在开盘平仓,而无法享受几分钟后的高价;对于散空而言,他们承担了被强平的命运。事实上,我就忽略了游戏规则,而没有再早盘换手。在我看来,防范大面积暴仓的风险,在10月8日的开盘后不久就已经化解。而最后的强平政策,给了多头主力4个小时的时间考虑是否“弃多”,同时给了空头主力逃避强平的机会。顺便说一句:这也愿不了别人,我们应该多多学习交易规则。

第五,强平顺序的划分有失公正。最后遭受强平的是套保头寸,这一点我觉得很合理,这些体现了期货市场的职能。问题是,为什么要把投机头寸的强平顺序,按照获利大小来排队呢?

我说过,交易系统实际上也是一种广义上的套利。同套利一样,系统交易者也有他们的必然成本!这时,利润相当于收入,而亏损相当于成本。账面利润的大小并不等于实际利润的大小,而支能够体现本次交易的收入。按照这种逻辑,销售房子和汽车的商家收入最大,应该定性为不合理的暴利。这种排序政策我觉得非常垃圾!他不考虑套利者出现亏损的那条腿,也不考虑趋势跟踪者在整理行情中的左右挨打。。。。。。

在我阅读“三板强平”的政策时,我认为连续的跌停使得所有空头的利润都大于X%(不同品种的标准不同)。也就是说,除了套保盘,所有的投机盘都会等效的。事实上,我忽略了盘中的换手!进行换手的头寸,利润必然小于X%,从而可以再强平中排在后面。

我非常不理解的是:很久以前的战略空头和10月8日入场做空者,哪个更能算得上趁火打劫呢?很显然,很久以前的战略空头做空是具有庞大的不确定性!或许这次对了,但做错的时候又怎么说呢?而10月8日的做空者,看到国际市场的崩溃,似乎承担更小的不确定性!我不理解,管理层如果真的想防范风险,为什么不暂停“开仓卖出”呢?这种“新空”优于“老空”的制度,是否可以理解为:对入市做空的鼓励呢?如果我们把做空理解为一种罪行,那么为什么要鼓励更多的人加入这种罪行呢?

我们来举例说明:中国网通在推介小灵通上市的时候,卖出了很多“大包月”的号码。这些号码只要每个月交费50元,就可以不限制通话时间的拨打市话。我觉得这非常合理:第一批使用者最早开始支持网通,而且这种号码的销售完全是公开的,任何人都能够买得到。事实上,后来随着用户的增加,网通停止销售这种“大包月”的号码。当然,这也非常的合理。第一批使用这种号码的人,承担了小灵通技术不成熟的风险。随着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大家都知道小灵通比手机差不了多少。这时,网通绝对有权利停止销售“大包月”的号码。

下面我们假设一下(只是虚构,跟事实无关),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大家会怎么想?中国网通觉得这种“大包月”的号码是让公司亏损的做法,从而宣布取消这种特殊的优惠。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最多也只能认为网通违背契约精神。如果说,很多用户用小灵通当作收音机来使用,是一种不正当的“钻空子”。这种利用漏洞出乎网通的意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那么,网通单方面停止这种优惠,也还能够算说得过去。大家想想这种情况:网通一边停止原有号码的优惠政策,一边又继续销售这种“大包月”号码。你会怎么想,肯定非常的气愤!可笑的是:在期货市场上,这种情况却在发生!对于橡胶来说,这种制度剥夺了我持有空头头寸的权利(RU0901),当天RU0903的持仓量又扩大了一倍!!明白吗?有很多新空头不公正的参与了这场空头的盛宴!

我觉得合理的、公正的做法是:

第一,出现连续第二个跌停板的时候,交易所发布公告。告知交易者如果出现第三个连续跌停的状况,那么交易所会使用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第二,次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后(10点半以前),需要参与强行平仓的多头进行申报,并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公布。如果当时市场没有出现跌停板,那么是不会有人参与强行平仓的,他们会选择市价平仓。

第三,参与强平的多头头寸,被放置在跌停板排队的最前方。随着交易的进行,每个交易者都可以从成交量中,算出到底有多少多头头寸参与强平。事实上,这样的好处还在于:参与强平的多头头寸不被市场消耗完,是不可能有人开仓做空的。市场上的参与者只有少亏损和少获利的可能,而不可能出现新开仓获利的可能。

第四,公布市场上套保头寸的数量,其余的投机持仓一视同仁的参与强行平仓。空头头寸的持有者,在收盘前可以清楚的计算出自己会被强平的比例。套利者可以知晓,自己的另一条腿需要平仓的数量。

在我看来,强行平仓本来就是违背契约精神的政策。对于英国的伦敦市场来说,是没有涨跌停限制的。这种风险会被转嫁到做市商的身上,他们除了赚取手续费(买卖差价)的收入,还承担对等的风险。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以上的强平政策完全可以消除大面积暴场的风险。

历史上期货市场的不公正管理,也是经常发生的。在《股票做手回忆录》中提到,利菲莫尔做多咖啡豆时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空头赖皮的游说美国政府,使得咖啡期货强行平仓,并且暂停交易。在《十年一梦》中,作者也提到了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经历。相对而言,我们现在的期货市场,已经变得光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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