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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弃政从商的先贤?

 紫雨剑 2011-08-12
谁是弃政从商的先贤?  

2011-05-27 11:37:21|  分类: 故事传说 |  标签: |字号 订阅

本文引用自杨黎光《谁是弃政从商的先贤?》

谁是弃政从商的先贤?
---《“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

    弃政从商的先贤,当算辅左越王勾践称霸诸侯的范蠡。
    范蠡,是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史记》中的《越王勾践世家》和《货殖列传》都对他有过生动的描述。他先是作为一位成功的政治家、军事家出现的,后来他又摇身一变成了杰出的商人。这种人生角色的完美转换——用现在时尚的说法是所谓的“华丽转身”,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凤毛麟角,就是世界历史人物中也不多见。因此司马迁说:“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提起卧薪尝胆的故事,一般人想到的往往是越王勾践,进而夸大其所谓隐忍的意志力。其实,主导整个故事发展方向,并且最终使它有个圆满结局的,却是足智多谋的范蠡。如果没有范蠡、文种两人左辅右弼,漫说是“尝胆”,就是勾践一辈子把苦胆当饭吃,也不可能战胜吴王夫差,更别说称霸诸侯了。司马迁是目光锐利的历史观察家,也是叙事大师,在《越王勾践世家》里,范蠡一出现,就突出了他的睿智。
    勾践继位的第三年,他听说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要来报两年前的杀父之仇,便想先发制人,主动兴兵伐吴。范蠡极力劝阻,苦口婆心地对他说:“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可勾践还是一意孤行,结果自取其辱,兵败夫椒,被困会稽山。事到如今,勾践才没了主张,不得不回过头来向范蠡问策了:“因为不听你的话,落到了这步田地,现在怎么办?”范蠡告诉他:“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先用谦卑的言辞、厚重的礼物,如果不行,你就以身相许,主动去给人家做随从。对范蠡的话,身陷危局的勾践再也不敢怠慢,立刻打发大夫文种去吴国送礼求情了。而范蠡那简单的两句话,成了后人所说的“定倾危之计”。
    范蠡、文种作为勾践身边的两位重臣,“苦身勠力”二十余年,终于灭掉了吴国,尽雪当年会稽山之耻。对越王勾践和大夫文种来说,算是功成名就了,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他们生命中最光辉的顶点。而对范蠡来说,这不过是他人生转型的开始。
    在多如繁星的著名历史人物当中,并不缺乏越王勾践这样的“明君”,也不缺少大夫文种这样的能臣。然而,如范蠡这般对君主的残暴本质有着穿透性认识,因此能够急流勇退,远离权力核心,同时,又对人生有着积极的追求,因此退隐而不避世,转战商场,靠智慧发家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却是十分罕见的。
    范蠡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奇人。他出走后,时而自称“鸱夷子皮”,时而自号“陶朱公”隐姓埋名,都为他的后半生蒙上了一层浓重的传奇色彩。

    范蠡那次急流勇退的出走,实际是躲避杀身之祸的逃亡。就此,司马迁通过范蠡写下的两封信,让我们看清了整个事件的真相。在勾践称霸诸侯之后,范蠡也成了上将军。然而,“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于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所以,他的第一封信是写给越王勾践的,核心内容是“臣请从会稽之诛”,说白了就是主动负担当年勾践受辱会稽山的责任,要求勾践按照“主辱臣死”的逻辑杀了自己。他当然并不想死,不过试探勾践罢了。而勾践的回复表面上看似对他敬重有加,其实已经含了杀机:“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有史以来,普天之下,哪个君王肯与自己的臣子分享国家,共有政权?若此,还称什么“孤”,道什么“寡”?显然,“分国而有之”是假,“将加诛于子”是真。范蠡一听这话,急忙收拾细软,带上家人亲信“乘舟浮海”,落荒而逃了。
    范蠡安全到达齐国之后,变名易姓自称“鸱夷子皮”,然后他又发出了第二封信,这封信是写给昔日同僚大夫文种的。他对文种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子何不去?”文种见信后,没有像范蠡那样在第一时间出逃,而是“称病不朝”,结果被越王赐死。文种以自己的死,证明了范蠡的断判,也造就了“兔死狗烹”这句著名的成语。
    在刚刚说过了“狡兔死,走狗烹”之后,紧接着,范蠡又为后人留下了一句成语:计然之策。从“兔死狗烹”到“计然之策”,揭示了范蠡人生转型的内在逻辑。
    计然,相传是范蠡的老师,曾提出过“六岁穰,六岁旱”的农业循环学说和贵出贱取等经商致富的“积著之理”,是中国古代为数不多的经济学家之一。当初越王勾践受困会稽山,任用范蠡、计然管理经济,修之十年而国富。
    在看清了“兔死狗烹”政治前景之后,范蠡满怀感慨地说:“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计然之策,可以富国,也能兴家。过去范蠡已经将其行之于国,现在,那个国家再也和他没有关系了,他要将其行之于家了。从此,计然之策在汉语里成了生财之道的代称。
    在《越王勾践世家里》,司马迁先后两次把“苦身戮力”这个词用在范蠡身上。前一次是这么说的:“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而后一次则是这样写的:“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称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同是“苦身戮力”,前一次是为越国为勾践,后一次是为家为自己。
    以范蠡的智慧,再加上一番“苦身戮力”的经营,没过多久就“致产数十万”。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他刚刚过上安定富足的日子,麻烦又来了。“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接到这个消息,自然很有几分得意,而更主要还是对官场的恐惧,所以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赶紧退还相印,散尽家财,随身只带了些珍宝,又一次走上了逃亡之路。

    这回范蠡把自己的隐居地选在了陶(山东定陶)。与那次从越国匆忙之间“浮海出齐”只顾逃命不同,他此番选择隐居地又多了一层生意上的考虑。在当时的地理概念里,定陶是天下的中心,也是万商云集的贸易枢纽。范蠡认为在这里落脚谋生,可以迅速致富。于是他自谓陶朱公,再次艰苦创业,父子一道耕垄亩,牧养牲畜,同时贵出贱取,“候时转物”,以逐什一之利。没多久,他又成了家资巨万的富翁。过去的范蠡、鸱夷子皮,如今又以陶朱公的名字广为人知了。
    范蠡住在定陶期间,曾经有过一段安稳舒心的日子,还在这里生下了自己的小儿子。可这小儿子刚刚长大成人,他的二儿子却因为杀人被囚禁在了楚国。范蠡说:“杀人偿命,理当如此。但我也听过‘千金之子不死于市’的说法。”便打算让他的小儿子带上千镒黄金,前去探视,以便伺机相救。正当他小儿子将要出发的时候,他的大儿子来了,闹着非要代替小弟弟去楚国。范蠡不肯,大儿子便以自杀相威胁。他自以为是家中长子,这么大的事,父亲派小弟弟出面是看不起他,驳他的面子。见儿子要自杀,当母亲的急了,说道:“让小儿子去,也不见得就能救活二儿子,倒先把老大逼死了,这可如何是好?”无奈之下,范蠡只好同意长子去楚国。他给住在楚国的好友庄生写了一封密信,又反复叮嘱自己的长子:“你只需把这千镒黄金交给庄生,任其处置,无论如何不要与他争辩!” 范蠡长子匆匆上了路,临行前,还自作主张多带了数百镒金。事后证明,这个好自作主张的长子实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自从离开越国之后,范蠡一直小心翼翼地躲避权力的威胁与诱惑,只求以普通商人身份获得平安富足的生活。然而,权力的阴影始终是无处不在的,是任何人都无处逃遁的。他儿子被楚国囚禁之后,迫使他不得不再次向权力靠拢。不同的是,他过去贵为卿相,是权力的操控者,现在则成了布衣商贾,只能以财力抵御权力了。
    庄生住在城墙下的一间陋室里,周围杂草丛生,看上去十分寒酸。他收下朱公长子带来的信件和千镒黄金之后说:“你快走吧,切不可在楚国逗留!即使将来你弟弟被释放了,也别问为什么。” 喜欢自作主张的朱公长子并没有按照庄生的吩咐行事,他不仅留在了楚国,还用私下带来的那数百镒金贿赂当地权贵。
    庄生虽居陋室,却以清廉正直闻名,在楚国备受尊崇。他本意也没想收受朱公的钱财,打算事成之后再退给朱公,表明信誉,所以才对妻子说,这笔钱不能动,早晚要还回去的。
    在没有强敌威胁的和平年代,文人们左右君王的手段实在有限,所以才制造了耸人听闻的“天道”。庄生营救朱公的儿子,借助的还是“天道”。他到宫里对楚王说,最近夜观天象,发现星宿异常,怕是对楚国有害。楚王问他破解之法,他说只有广施恩德才能免除灾害。楚王马上说,你放心吧,我将行德政。楚王要行的德政,就是大赦天下。很快,朱公长子就从楚国的权贵中间听到了这个消息,心里暗想,如今楚王要实行大赦,弟弟自然会被释放,那一大笔钱就算是白送给庄生了。越想越心疼,忍不住又跑去找庄生了。庄生见到朱公长子很是吃惊,问道:“你还没走呀?”朱公长子说:“没走。当初我是为救弟弟来的,现在弟弟要被自行赦免了,特来向先生辞行。”庄生一听就知道他是讨钱来了,告诉他钱在内室放着呢,原封未动,让他自己去拿。朱公长子也没客气,进去就把钱拿走了,还暗自得意。
    庄生觉得被个后生小子耍了,恼羞成怒,再次入宫见楚王。他指责权贵们收受朱公的贿赂,而楚王大赦天下的德政其实也只是为了对朱公的儿子法外施恩。楚王一听,怒不可遏,命令先杀了朱公的儿子,然后再行大赦。
    结果,朱公长子是带着弟弟死去的噩耗离开楚国的,此外,还有他从庄生家里追讨回来的“千镒黄金”。

    这是一次失败的营救。从本质上说,也可以归结为财力对抗权力的失败,按照中国的政治传统,权力永远是不容挑战的。但是,在正常状态下,财富作为一种特殊的力量也并非是毫无作为的。我们来看看朱公就本次事件所作的剖析:
    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首先,他早就预见到了长子会害死弟弟,因为长子太小气,太吝啬,关键时不肯舍财;其次,他也并不因此埋怨长子,这孩子从小就跟着他为了谋生四处漂泊,吃苦创业,自然会把钱财看得很重,而最小的儿子则完全不同,生下来就是富家公子,习惯了奢华的生活,不懂赚钱的艰难,当然就会仗义疏财;所以,他认为今天这个结果是必然的,自从长子踏上去楚国的旅程那天开始,他就等着丧子的噩耗了。朱公的这番话大约可以使我们引伸出这样的结论: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以财力对抗权力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要不舍血本。
    在条清缕析地说明了二儿子被处决的原因之后,朱公还有一句话特别值得体味:“事之理也,无足悲者。”真正的智者能够克服悲伤,自然也会对快乐采取超然的态度。

    贸易交往与文化交流一样,都发自人性的本能。无论统治者如何以权力遏制,以“教化”扭曲,都是无法彻底禁绝的。人的天性里不仅有交流的愿望,沟通的需要,还想“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执能之荣”,而这一切物质享受与心理满足,都离不开商人所从事的贸易活动。
    先秦时期是中华文明的轴心时代,即产生了一批原创性的思想家,星斗璀璨,也出现了许多勇于从事社会实验的社会活动家、政治家、教育家,以及善于“治生产”的富商大贾。
    司马迁是最早对商人给予公正评价并且为他们著书立传的史家。他说,无论是高居庙堂的“贤人”,还是守节隐居的文武之士,以及游走于市井的商贾,追求财富是“人之性情”,他们本质上是没有高下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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