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儿拒绝将户口迁出遭父亲起诉

 卢秀燕 2011-08-13
2011年03月29日02: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李某将房屋出售后,因女儿拒绝迁出户口,他需要向买家支付高昂违约金。无奈之下,李某将女儿和外孙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某起诉称,去年5月13日,他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买房人陈某,并于当年6月8日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由于女儿及外孙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屋名下,李某与买房人陈某约定,在90天内将这套房屋名下的所有户口迁出,逾期不迁则每天向陈某支付全部购房款155万元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折合人民币755元/天)。迁户过程中,由于李某的女儿不配合,拒绝将户口迁出,致使李某从同年9月10日起需要每天向陈某支付755元的违约金。李某在与女儿协商解决此事的过程中,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只得将女儿和外孙告上法庭。据了解,此案在法官的主持下,父女之间有望达成和解。李某的女儿已明确向法官表示,希望法院给予她一定的时间,她将在庭审结束后积极办理户口迁出事宜。

(编辑:SN034)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