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1、到辖区社区警务室领取; 2、在鼓楼区政务网、福州新闻网下载; 3、在全区各报牌点领取。 二、表格填写 申请人应按《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规定的项目认真填写。如:车辆所有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非本地的还应填写暂住证号码、身份证地址(按身份证的内容填写)、现住址与身份证不同的应填写现住址、车辆厂牌型号、车身颜色、车架号码、车辆来历凭证种类(如商店购买的并有合法票据的,填写“购车发票”;没有合法购车发票的应出具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填写“证明”)、来历凭证号码(填写发票号码)、所有人签名(盖章)等。 三、车辆查验 查验岗的民警按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中的六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内容进行核对。如:车辆厂牌型号、车身颜色、车架号码等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注册登记 申请人必须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1、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申请人应当持下列材料: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窗口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登记注册,并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五、缴费、取牌 申请人持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到收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10元,并领取车辆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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