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5日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以来 很多市民都在关心 自己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标准 能不能上牌上路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管理,全面治理路面交通秩序顽瘴痼疾,规范“两车”行停秩序,并逐步建立源头治理与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营造良好交通、治安环境,自3月23日起,在长沙在城区全面启动“两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 如果您不清楚自己的车辆是否符合上牌规定 可以保存这张图片来进行鉴别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管理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长沙公安交警已于2020年1月启动针对企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3月23日起启动城区75个上牌点,针对城区市民全面启动“两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城区75个上牌点中含社区上牌点68个,负责城区电动车(黄色牌照)上牌工作,车管分所上牌点7个,负责城区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上牌工作,四县市区 “两车”的上牌登记工作由辖区交警大队另行安排。 如果你不清楚具体位置 那就扫描下方二维码 轻轻松松带你去 ①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潇湘车管分所 ②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车管分所 是时候给自己的爱车 01 上牌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均须到公安机关进行上牌登记(包括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换领号牌)。 (二)凡是申请上牌登记的“两车”车主,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盖章收款收据),若申请电动车(黄牌)登记的车主合格证、来历凭证遗失的,可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前往上牌登记点进行上牌登记。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换领号牌的,携带身份证、原行驶证和号牌到车管所办理。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每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只能拥有一块合法号牌。长沙交警在“两车”上牌登记工作过程中,不会强制要求车主购买治安防盗服务以及购买保险,但鼓励车主自主选择防盗或保险服务。 02 上牌登记流程 1、车主自行下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APP”; 03 关于《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2019年6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2019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概念及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的源头管理和路面秩序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下是常见的电动摩托车处罚标准和依据: 04 上牌登记相关热点问答 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①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②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5公斤;③具备脚踏行驶能力;④前后轮中心距离不超过125厘米;⑤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60伏;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设置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另:2020年2月13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应当在2020年8月13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原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已备案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 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绿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需找经销商补办;办理电动车临时号牌(黄牌) 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 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绿牌)时应实车确认打刻的十五位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合格证上一致,国家强制CCC 认证证书编号,是否具有脚踏功能,如有疑问,还应确认车辆尺寸(高度小于1100mm,前、后轮距小于1250mm,鞍座长度小于 350mm),整车质量(小于55kg),车速限制(小于25km/h)。 办理电动车(黄牌)登记时应确认打刻的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提交的合格证或证明材料一致,如果车辆整车编码锈蚀,若能识别部分字符且车辆整车编码无明显人为篡改的,视同合格。 ![]() 应当安装在车辆正后方。 ![]()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第一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 ![]()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2)擅自拼装、改装的;(3)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合的;(4)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 采 编 | 章迎春 校 对 | 何 丹 校 审 | 潘振兴 杨 刚 李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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