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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分第五十五

 香花供养 2011-08-21

制分第五十五

  
  所谓制分,是指君主实行赏罚时要掌握的界线,韩非子认为,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何也?就在于刑赏之制分不明矣!所以,“故治乱之理,宜务分刑常为急”。
  
  对于君主来说,赏罚是控制群臣之权柄,然而仅知道使用权柄还不行,还必须认真识辨功罪的真伪。“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即是“刑赏之不分白”之故。“夫国治则民安,事乱则邦危”,亦是“制分”不明之情。所以制分说白了,就是政治的艺术,精于此道者,便是明君雄主,逊于此道者,即是昏君丧主。
  
  韩非子在本文中重点提到的“止奸”之法,则是设盖里相坐株连之罪,有奸行而不举者,盖里同罪,有奸行而告过者,则免罪受赏,如此则慎己而窥彼,相互猜疑警惕,实乃是实行恐慌之极的特务统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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