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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有4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将得到分类救助。城市低保对象中的2.2万多名特殊困难居民已经领到了上浮一定比例的低保金,直接拉动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额从213元提高到270元以上,有效提高了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7月份开始,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居民将陆续拿到上浮的低保金。
不到一年的工夫,66岁无劳动能力的“三无”老汉杨恩起拿到的城市低保金从380元涨到840元钱。“生活宽裕点了”的幸福呼声何止出自这一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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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华乐社区的杨恩起,今年66岁,无儿无女,没有工作单位,现在也没有劳动能力,属“三无人员”。直到2010年12月,杨恩起每月能够拿到494元(当年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三无人员”在此基础上上浮30%。)的低保金。今年1月起,分类救助政策实施,根据“三无人员”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上浮100%享受分类救助的原则,他一季度每月拿到了760元钱。而从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后,他现在每月可以拿到840元钱了。“以前,生活费、房租费都得算计着花,现在多了这些钱,我的生活也宽裕了不少。”
新闻背景
城乡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高龄老人、大中专学生、重病重残人员、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由于在衣食等基本生活支出之外,还面临着养老、医疗、教育等生活支出,导致这部分困难群众在同等保障标准下,难以承担沉重的生活开支,基本生活仍然面临较大的困难。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今年,市政府将出台城乡困难居民分类救助政策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并跃居沿海5个计划单列市第3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7位,仅次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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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救助上浮比例
唐焕臣告诉记者,今年起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人群,在应享受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均按当地低保标准上浮10%~100%享受救助待遇。其中,城市“三无人员”的分类救助标准将提高一倍。高龄老人、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标准将提高10%~50%。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人群中,不同程度残疾人员将享受到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到50%的分类救助;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每月增发5元保障金;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三胞胎以上多胞胎家庭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子女,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50%享受分类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
我市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人均消费支出比例折算法,每年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一次测算、调整,并根据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发放补贴。今年,由于物价的上涨,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将在4月到9月分别领到每人每月25元、2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6月起,全市开始发放肉价临时补贴,标准为城市困难群众每人每月补助25元,农村20元,直到肉价回落停止发放。补贴将随低保金一同进卡。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今年4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30元(南部地区提高148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0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长海县、大连保税区、高新区和普湾新区所辖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的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20元;普兰店市(包括普湾新区所辖丰荣、铁西、太平街道,海湾经济开发区,炮台、复州湾镇)、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的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40元。普兰店市(包括普湾新区所辖丰荣、铁西、太平街道,海湾经济开发区,炮台、复州湾镇)、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的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2530元;金州新区、大连保税区和普湾新区所辖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的保障标准参照北三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4080元(每人每月340元)。旅顺口区、金州新区、大连保税区、高新区和普湾新区所辖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800元提高到6300元;普兰店市(包括普湾新区所辖丰荣、铁西、太平街道,海湾经济开发区,炮台、复州湾镇)、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5700元。
预计今年全市城乡低保投入将从3.32亿元增加到4.1亿元,新增约80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从2.22亿元增加到2.7亿元、农村低保从1.1亿元增加到1.4亿元,我市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再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