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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晴闻影视 2011-08-24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4-22 17:35:4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HJ—ZZ—SB-29-A

页    数:共2页

制订部门:生产部

文件分发号:

编  制:

编制日期:2006年4月10日

审  核: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  准: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发  送: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保障部、财务部\物流部生产技术部,车间

存  档:1份    

共印数量:8份

 

 

 

 

 


 
 
 
 
  目  的:加强安全生产管 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  围:整个厂区
  职  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 
  程  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 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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