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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宝典之绝境求生七步走

 昵称7618513 2011-08-31
第一,切忌“亡羊再补牢”。《战国策•楚策四》中曰:“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在拆迁活动中,也包括征地拆迁,拆迁户往往不同程度地抱有这一心理,因而常常使得维权机会在其“不知无畏”的状况下白白耗费。直至强拆拆迁的实际发生或者即将来临,才想起运用法律手段救济悬空的权利。法律通常不保护躺在藤椅上晒太阳的人。反言之,法律手段的救济要求具有及时性!这一及时性要求通常表现为诉讼时效。本案之所以一次次地掉入驳回起诉的维权低谷的关键原因就在于诉讼时效超出与否的争议上。故此,作为被拆迁人,当拆迁开始之后,应当第一时间内弄清楚自己的拆迁利益,倘若认为利益受到侵害,须尽快查明相关法律常识,而把握住维权的佳机,不要等到身陷囹圄再去维权!否则,其付出的维权成本将无限扩大!

  第二,层层削减强势一方的自信!如果如本案委托人宋安宇一样已然陷入维权绝境,拆迁户仍然可以寻求专业拆迁法律工作者的援助,一一剖析强势一方所谓的合法强拆程序,剥离出合法外衣下的违法真相,并依托法律救济程序逐一予以披露,对方的违法征地行为、拆迁行为便会成为拆迁户的“杀手锏”!宋安宇一案之所以能实现绝地求生,主要裨益于办案律师对案件诸多违法点的拿捏得当,举之如送达问题与诉讼时效的关系、高密市国土资源局在拆迁许可证既存的情况下再行介入,以国家名义假“征地”之名责令拆迁户交出土地以加快工期,并试图以拆迁补偿款替代征地补偿款的行为、越权强拆,等等。发现的违法真相越多,充分运用法律的程度越深,强势一方的自信便会被削减得越多,其妥协的空间自然也会相应扩展。

  此外,谈判技巧在拆迁维权中也堪称制胜要诀。当然,何谓谈判技巧是个多元命题,与个案情形密切相关。不过,回首诸多取得显著维权效果的案件,谈判技巧也有共通性可言:知悉拆迁市场行情、了解拆迁人、征地人的惯常心理与惯用做法、熟悉征地程序与拆迁行政程序。掌握了谈判技巧,便能在各项法律救济手段铺垫出来的对席谈判中可进可退,取得最佳谈判成果!举之如本案,在最终的谈判阶段,委托人先行与对方谈判取得的对价是41万,而律师介入谈判后最终与对方以49万元达成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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