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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经典 借石攻玉:“美文读—赏—仿—评”读写模式11

 MouseHappy 2011-09-04
       

【读】

     

   李佩芝

 

在海南,朋友对我说,一定要买盆海石花回去。任何东西都可舍弃,海石花绝对应该买的。于是,集市上走,商店里看,我大为动心。

洁白,玲珑。呈各种风姿的植物状。是无法说出感觉的艺术。真不能相信它从大海中来,信物般,一种梦幻。

可不知为什么,没买。别挑花了眼,哪盆都美。朋友说。的确,我眼花缭乱,觉得哪盆都美妙非凡,哪盆我都喜欢。

……我到海边去。

海水涌上沙滩,一阵阵,卷着雪白的浪花,拍打着雪白的沙滩。我在水沙相约相吻的地方慢慢走,有种说不出的惬意。海水打湿了裙子,不再飘飘逸逸;沙上凹下足痕,不再歪歪斜斜。低着头,东瞧瞧,西望望,不时地俯拾着,入迷般,一个期待又一个期待。

很多年前,一个小姑娘,常常忘了母亲的告诫,跑出家门,到老远的郊外去,玩起来就忘了时间。那儿视野开阔,有树,有花,有草,有叫不下名来的小虫儿……丢失在岁月深处的快活失而复得,她从办公室出来,从狭小的家里出来,从高墙耸立的古城出来,从那冬季的寒冷里出来,发现这儿水天一色,碧蓝翠绿,她又变得孩子一样了。她在沙滩上拣贝壳,拣海螺,拣水石,大大小小,用裙摆兜着。这些小东西大都洁白洁白,偶有花纹、花点,也隐隐约约、浅浅淡淡,梦一般。

心境十分的宁帖了。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迟迟疑疑地没有买海石花了。那海石花的确漂亮非凡。可它们是别人采的,被加工过的,被拼凑与修饰了的,便失了自然,失了妩媚,失了灵秀……它们变得高贵、典雅,也娇弱异常,我想我那简陋的小屋是无法装摆它的,它们须在宽畅、明亮、富丽堂皇处,方显出魅力,显出神采……

    我在大海边。海水把原本属于它的东西送到你面前。无论他们原来是什么,生活在哪个深度,此时全默默地袒露出灵魂,在阳光下,你无法拒绝大海的情意。你无法从那洁白的透着海洋神秘气息的石物面前走开。你不由自主地俯下身去,像俯拾最心爱的礼品,那么动情,那么快意……

生命,在蔚蓝里,竟凝结得这样纯洁;生命,在波涛中,竟磨砺得这样坚硬,实在令人不解……我们在生活的深邃与汹涌中,又变得怎样呢?生命更纯清了么?生命更辉煌了么?……我不知人生究竟如何,常常在烦忧中,觉得失落,那是我不情愿的……

……

    黑龙江边五颜六色的玛瑙石,五大连池漆黑峥峥的火山石,伊犁河畔浑圆粗糙的鹅卵石……什么时候看到,思绪都立即拽得悠长,而今,这天涯海角的小东西,又沉甸甸地缀满我的心了。

我相信自己是正确的。没有费时费力地去装运那漂亮的海石花,我不后悔。我拾了大海深情的馈赠,我是满足的。

真的,我带回了海的信物。大大小小,奇形怪状,有的根本叫不上名堂,纯纯一块莫名其妙的石物而已。把它们摆在书桌上,书架上,随便什么地方,一眼瞅去,眼前会一片蔚蓝,大海立即在你面前波涛汹涌,心态思绪也立时骤变,你的心会快活,会温柔,会深沉,像海一样……

 

    【赏】

     1.以客衬主,凸显中心

文章以在海边捡拾到的贝壳、海螺、水石等物品为主体,以集市上买的海石花、黑龙江边五颜六色的玛瑙石、五大连池漆黑峥峥的火山石、伊犁河畔浑圆粗糙的鹅卵石等为客体,十分突出地把集市上的海石花与海边自然的石物进行对照,表达作者对二者的思想情感,以客体来衬托主体,这就更凸显了文章的中心内容,张扬了“拾海”的艺术形象。

  2.虚实结合,深化主题

    文章标题拟为“拾海”,从实的角度看,就是作者在大海边捡拾那些“洁白的透着海洋神秘气息的石物”;而从虚的角度看,远远不止这些,作者游戏于水沙相约相吻的大海边,“捡拾”到了丢失在岁月深处的快乐,“捡拾”到了对生命的思考与感悟。“生命,在蔚蓝里,竟凝结得这样纯洁;生命,在波涛中,竟磨砺得这样坚硬,实在令人不解……我们在生活的深邃与汹涌中,又变得怎样呢?生命更纯清了么?生命更辉煌了么?……我不知人生究竟如何,常常在烦忧中,觉得失落,那是我不情愿的……”文章这一点睛的虚笔,大大丰富了“拾海”的内涵,深化了全文的主题。

 

    【仿】

   品味落日

    于宁

 

 一天中的时光,我是最爱黄昏的了。在有太阳的日子里,每到黄昏,太阳便以优美的波长亲吻世间万物。这时,再纷扰的心灵也会平静下来,在暮色中反省自己。

黄昏时,落日是最独特的风景。

我印象最深的是不久前的一个黄昏,我从向北的阳台伸出头去,呀,坐侧极像一团燃烧的火,熊熊的火光映红了整个天地,又令人不敢正视。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红光很坦然地射出来。那天正是周六,我记得弟弟正是披着红光蹦跳着从街上回来,我在楼上看着他,感到很强烈的生命的律动。

由此我就想到看过的数千次落日,每一次都有独特的美。

我记得在庐山顶上看落日。那时远方天际红了一片,太阳极慢地往下沉,牵着那一片云霞向下凹着,看上去像天空在羞赧地微笑。群山里升起淡淡的雾霭,风正温柔地吹着,带着山独特的灵气扑面而来。太阳就在我们虔诚的注视下渐渐消融在远方云气里,留下天空中一个深深的笑容。

我还记得在北戴河的海滨看日出。热气已经散去,海浪一次又一次冲刷海岸,留下一串串海的心事。沙滩上人不多,海浪的喧哗盖过了人声,似乎在期待什么。太阳在小心翼翼地探下去,像在试水温,忽然,一个浪打过来,没待我看清,水与火就在天际交融了。一刹那间,火便带来了水温柔的气息,水便染上了火热烈的颜色。空气中充盈着华丽的张扬。又一个浪打过来,海终于把太阳拥在怀里了。天的那头仍是一片红亮,海在炫耀他的宝物。

最奇特的一次是在东北长春看落日。那时是冬天,黄昏时人已冻得直打哆嗦。我听到太阳冻成冰渣子“嚓嚓”地往下落,连忙向西看,夕阳惨白惨白的,冻得没了神采。地平线上,一切也都冻得棱角分明,毫不拖泥带水。太阳似乎掉得出奇的快,尤其是在地平线上那一会儿,一下子就钻下去了,就像人冷时钻进温暖的被窝,速度出奇地快。而天也很快就黑了,黑夜迅速笼罩了这座城市。

还有一次观察“未遂”的日落是在西北地区宝中铁路线的工地上。那儿山很多,因此我未能领略“长河落日圆”的大漠风情。记得那天太阳很早就躲到了山后面,天也不见暗,没有一点落日的感觉。但山里突然传来的悠长凄厉的长啸令我毛骨悚然。工人们说那是狼叫,我想一定是太阳烫了它的屁股。

一日,我站在家门外的马路边。那路正是东西走向,向西望去,太阳瞪着红红的眼,在略有起伏的路尽头望着。一个老头儿推着一辆自行车从东边过来,一个老妇人坐在后座上,一手扶着车座,另一手紧紧握着老头儿的衣襟。两人都望着前面,从我身边过去,向那落日去了。我看见他们是一脸祥和,于是心中很是感慨。我再扭头去看太阳,他那红红的眼也似要流出泪来。是的,有这样一份心境品味落日就足够了,足以让我对大自然感恩,感恩她创造出的美,感恩她给我们品味这份美的机会。

太阳不好意思地眯上眼,躲到地平线下去了,留下满天绯红的笑靥。

 

【评】

本文“品味”的“落日”不在自然之中,而在社会人生之中。那相依相偎“一脸祥和”向落日走去的老夫妇,不正是令人心生感恩之情的“落日”吗?这正是文章主体之所在,也是文章主题之所在。至于文章中大量的篇幅写到的阳台看到的落日、庐山顶上看到的落日、北戴河海滨看到的落日、东北长春看到的落日、西北地区宝成线工地上看到的落日,都只是为了衬托主体的客体。作者品味落日,也不在自然的美景,而在于一颗“感恩”的心,这正是文章主题的深刻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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