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称谓的“姓氏”、 “名字”与称号 姓名本不过是人的代码,但在中国文化中,一个人不仅有姓氏,还有名、有字、号,称谓的方式复杂无比。而各种人伦关系,更是中国文化的特有景观,这种种内容反映了中国文化注重人际关系的特色,反映了多方面的历史内涵。这对周边国家和民族,诸如日本、越南、朝鲜、韩国等国家也产生过重大影响。 在阅读古书时,常会遇到名、字、号等等不同的说法,究竟如 何?为何?,不可不知。 姓氏:在上古有姓有氏,姓是族号,氏是姓的分支。姓产生在前,氏产生于后。“姓”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在上古時代,人类还处于母系社会,“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子女的姓是隨着母亲的姓而改的,也可以看出那時姓“姬”、“姒”、“媯”、“姜”和“贏”等字的部首,都是從女字部。這一特點点,随着時间发展到父系社会後,姓则随父亲。随着同一祖先的子孙繁衍增多,这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散居各处。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另外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的所有後后代的共同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一个分支称号。 姓产生后,世代相传,一般不会更改,比较稳定,而氏则随着封邑、官职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的情形。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在周朝以前,贵族除了有姓之外,还往往以国、官位为氏。而一般人没有姓,也没有氏。当时只有诸侯国的国君及其家族才有姓,而氏则是赐封了土地以后才有的。 例如,皇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后来周王室以及鲁、晋等封国诸侯是姬姓,封国诸侯中的是姜姓,秦是赢姓。在后来,由于子孙繁衍散居,同姓者发展出许多分支,称为氏。如姬姓下的孟氏、季氏、孙氏、游氏。战国之后,人们往往以氏为姓。姓氏最初是贵族专有的,平民没有。先秦书中的弈秋、庖丁等平民。都是有名无姓。汉代以后,上自天子,下至平民都可以有姓了。 贵族获得氏的方式有:以国名为氏;以邑名为氏;以官名为氏;以职业名为氏;以住地之名为氏;以同周王或诸侯君主血缘关系远近之称为氏;以贵族的字为氏。 在夏商周三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用来区别贵贱,贵族有氏,贫民有名无氏。姓用来区别婚姻。同姓不能通婚,姓同氏不同也不能通婚,而氏同姓不同则可以通婚。后来在中国一直保持了这种传统,同姓之人通婚被视为禁忌。直到现代,这种传统才被逐渐打破,但是许多地方民间仍然不赞成同姓通婚。 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度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战国以後,平民也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这反映了贵族的没落,平民地位的上升。秦汉以後,姓与氏合一,遂称“姓氏”。 名字:在中国古代,人们一般有名有字,名、字分开使用。今合称“名字”,则指姓名或名。根据《礼记·内则》记载可知:一般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jī)礼,并取“字”。“名”是年幼时在家供亲长称呼之用,通常称“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时,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晋成公名黑臀,鲁成公名黑肱,齐桓公名小白。 名与字一般都有意义上的联系,通常“字”由“名”衍生而来,在意义上,有其密不可分的关联。《白虎通·姓名》说:“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长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诸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 称号:号又叫别号、表号。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 后者由自己取定。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如:陶潜号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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