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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退出规律及相关监管工作研究

 调味盐 2011-09-06



  
   市场主体选择无序退出,是因为采用这种方式可以逃避清算,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从法律角度看,市场主体必须经过清算程序(除合并、分立外)和注销程序,才能完全退出市场。但从实际情况看,大量的市场主体并不履行清算程序、实施有序退出,而是通过不接受年度检验等,让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实施无序退出,以达到逃避清算的目的。; z/ A4 o( M1 a, D+ c

  从经济学角度看,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是经营者在比较了正常经营收益与市场退出成本之后,所实施的一种自我调整,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见情况。但在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时候,市场主体退出市场并非完全出于亏损原因,也可能试图通过退出市场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需要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退出方面的监管。0 j* w1 `$ R. ^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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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要退出市场,也必然选择一种经济成本最少的方式。当经营者预期企业的继续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时,往往故意不接受年度检验、让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从而达到退出市场的目的。这是因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烦琐、费用高、时间长。同时,通过被吊销营业执照强制退出市场的方式,不但可以减少费用、节省时间,而且由于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消亡,法院会因无诉讼主体而驳回债权人的请求,市场主体的经营者就可以逃避支付所欠的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和有待清偿的债务等。当然,一些经营者看到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并未对自己今后的经营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也导致了大量的经营者继续照此办理。

  加强市场主体退出监管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 ?5 k( o8 x# g# K6 b6 n/ N

  1.探索建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制度。: Z4 a- Z8 O2 r4 N. D: z/ ^3 ]2 v/ k' p

  从登记角度看,注销登记遵循的是登记程序,属于一般的行**理行为。在注销登记后,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终止。吊销营业执照遵循的是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实施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在吊销营业执照后,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但不得继续经营),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也未被剥夺(被剥夺的只是其生产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对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即仅允许其在清算范围内进行活动。当被处罚企业法人依法经过清算,进行注销登记并经公告后,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消灭。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中也肯定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3 {+ I4 b, T8 e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能够让遗弃市场主体的股东或投资者无法从不接受年度检验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中受益,让其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压力下选择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实施有序退出。对吊销营业执照后不经清算就退出市场的,在强制注销后应当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追究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对于故意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市场主体,仍然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对于处罚后仍不进行清算、不主动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两年后视情况由工商机关决定是否强制注销。对于故意不接受年度检验遗弃市场主体的股东或投资者,对企业法人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后仍不清算注销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追究股东或投资者的无限连带责任。




   
  2.明确市场主体的清算责任。4 m+ w  K; q( P1 L2 P! v$ F

  直接负有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设立人、投资人,在其批准或投资设立的市场主体出现解散情形时,应履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义务。逾期不清算或不依法清算的,特别是处分了应清算市场主体的财产,能够让视为放弃对所设立或投资的市场主体所负的有限责任,而直接享有和承担终止市场主体的债权和债务。因延迟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对没有造成损失的,应由法院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清算,由设立人、投资人承担因指定清算所增加的费用。如果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财产下落不明而不能举证,应视为设立人、投资人处分了市场主体的财产。对于故意逃债和变相逃债的, 应当建立起严格追究市场主体刑事责任的制度。: ^- t7 X# Q2 ?0 c0 ]8 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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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2 [& ]" V( J0 o. j) W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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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明确企业产权制度。信用制度在本质上是产权制度。如果产权不明晰,就会导致企业对于未来预期存有不确定性,从而加剧退出市场行为的投机化。因此,应进一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克服短期行为,坚持诚实守信,在需要退出市场时实施有序退出。9 b6 [: K& Z+ a

  从市场主体类型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登记程序规定得较为简单,一般实行备案登记,甚至可以不要求办理登记。公司制企业负有限清偿责任,以独li财产为限进行清偿。因此,对于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特别是公司应具备的财产条件及其登记程序,法律规定得就比较复杂。在审查方式上,应废弃实质审查,实行形式审查。这有助于促使当事人在与公司交易时认真考察其资信状况,养成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良好习惯。% f* g" P- ^7 a, O% K" r

  另外,应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努力将不合格的市场主体拒之门外,让那些为逃避债务、税收而不清算、不注销的市场主体及其设立人、投资人没有藏身之地;要求市场主体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充分公开自己的信用信息,接受**监督。对不按法定程序退出的市场主体,可按恶意逃废债务、妨碍企业管理秩序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对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按经济**扰乱市场秩序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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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崇阳县工商局8 ]5 m, w# t.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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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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