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贴现利率,汇票承兑 易贷中国-贷款资讯 2007-09-18 一、 票据的基本概念和收取时的审核要点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委托他人在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二种。 (一)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汇票的审核重点: 1、 收款人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全称 2、 若收款人不是本公司,即汇票是经收款人转让的银行汇票,要审查汇票后面的第一背书人是否与收款人完全一致;汇票是否已背书;从出票日到收到银行汇票是否已超过1个月。 3、 经转让的银行汇票背书是否连续(前一个被背书人是否与下一个的背书人完全一致)。 4、 粘单是否有压缝章,粘单后的第一背书人是否与粘单上的压缝章背书人一致。 5、 票面上标明“华东三省一市”等区域汇票在其他地区不能提款,只能在其限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 6、 应于收到银行汇票当日到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款项于当日或次日即可入帐。 在会计核算上,由于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企业不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而是直接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二)商业汇票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其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企业核算商业汇票是通过设置应收票据来进行核算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商品流通企业最常见的一种应收票据。本文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探讨应收票据的核算和日常管理要点。 二、 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核重点: 1、收款人名称是否为公司全称 2、如果汇票上显示的收款人并非本公司,即汇票是经收款人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注意汇票背面是否有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的图章是否清晰、内容是否正确。 3、 要审查汇票后面的第一背书人是否与收款人完全一致,是否在到期日前收到汇票。 4、 经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前一个被背书人是否与下一个的背书人完全一致)。 5、 银行承兑汇票的粘单是否有压缝章,粘单后的第一背书人是否与压缝章背书人一致。 6、 票据上各种签章是否齐全,包括出票人章、收款人章、付款人章、背书人章等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核算管理要点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销售合同中约定货款结算方式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并约定汇票的到期日、利息如何支付、汇票签发行等相关内容。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合同需经业务部申请、内部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对外盖章签字确认销售合同。各经办人员收到汇票后应按前述审核重点审查银行承兑汇票。 (二) 银行承兑汇票的利息-汇票承兑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要根据出库日距汇票到期日的天数和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将收取的利息与货款一并开在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中。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汇票票面金额 X 利率)360 X 汇票到期天数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 (1) 银行汇票承兑的保管人不能接触现金或总账; (2)银行承兑汇票的接受和展期应由不保管票据的负责人书面授权; (3)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人和记帐人应严格分开; (4)拖欠银行承兑汇票的注销应由指定的高层管理人员书面批准,并对此类拖欠票据采取有效的后续追踪措施; (5)作为坏账注销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继续保持会计控制,继续追索该项债权,以减少公司的坏帐损失; (6)编制应收票据的详细情况的月度年度报告来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 (7)年终进行核对,帐帐核对和帐实核对,按照现金管理方法编制余额表,分别按交易各客户余额和总额分别与资产负债表核对; (8)库存应收票据的检查应与现金的盘点同时进行,以防止用现金替代被盗用的可流通票据来掩盖短缺,或与之相反,从而确定应收票据的真实有效性。 四、应收票据的账户设置 为了进行应收票据的核算,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它属于资产类账户。 借方登记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及其应计利息;贷方登记到期收回、背书转让、到期承兑人拒付以及未到期向银行贴现的票额和应计利息;该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在“应收票据”账户下,应按不同的单位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贴现利率。同时企业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贴现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算票款或退票、转让等,都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贴现利率 五、应收票据的帐务处理: 一)、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无论是带息商业汇票还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均应按其面值入账。其账务处理为: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 2、因签定款到发货销售合同而收到的票据 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预收帐款「票据的面值」 发货后开出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借:预收帐款「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应收票据到期前,应将票据提交给开户行,委托开户行查询托收该款项。银行于到期日将款项计入公司帐户。公司收到银行回单后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 「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 2、票据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应收票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而无法按期收回,则当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据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项时, 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借:应收帐款 贷: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利息只是在备查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三)、票据贴现的概念、贴现要求及帐务处理 1、票据贴现的概念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要的资金。“贴现”就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银行要按照一定的利率从票据价值中扣除自借款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贴现利息。背书的应收票据是此项借款的担保品,当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时,银行有权向贴现企业索要票款。 2、票据贴现条件和单据要求 (1)、申请票据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贴现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2)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贴现时,须提交的单据: 持票人申请贴现时,须提交下述四项单据: 1)贴现申请书, 2)经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 3)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表明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 3、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贴现要计算贴现息和贴现净额(或称贴现所得额),并据以登记有关帐户。 贴现率=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银行贴现利率]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贴现利率 票据到期价值是指票据到期时可收回的全部金额。对无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就是票据面值;对附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则是票据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贴现期是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到期前一日的时间间隔。票据的票面利率和银行贴现率习惯上均用年利率来表示,贴现利率由银行统一制定。这样,在计算票据到期价值及贴现息时,均应将有关期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如,为期90天的某一计算时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则为3/12,90360.按一般商业习惯,一年按360天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①无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财务费用 (票据贴现利息)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②带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借或贷:财务费用 (实际收到的贴现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的差额)银行贴现利率 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在法律上负有连带清偿的经济责任,即若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据款额,贴现企业须向贴现银行偿还这一债务,即会产生或有负债。因此,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内进行逐笔登记,待付款人付清票款后再从备查簿中注销;若付款人到期未能清偿票款,则企业应将代付款人向银行偿付的票款记作向付款人的应收款项;若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余额也不足支付票款金额,则银行将作为对贴现企业的逾期贷款处理。银行贴现利率 在业务实践中,企业应根据贴现应收票据的种类,采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其履行偿付责任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企业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视同不存在,而且无须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对贴现票据加以说明;若企业贴现的是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汇票,企业可通过设置“应收票据贴现”帐户反映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或有负债,若不设置该帐户而采用直接冲转已入帐的应收票据的方法,则期未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面额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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