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项目规划方案评审办法
类别: 评论(0) 浏览(339) 2010-07-0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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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控制规划设计质量,确定规划设计方案。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规划设计阶段集团全资和控股地产项目控制性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
3. 职责:本办法由集团设计工程部编制,分公司设计部负责执行。
4. 会议召开条件: 项目操作公司在完成如下工作后应向集团设计工程部申请召开方案评审会,设计工程部应审核资料的准备情况并有义务在条件不成熟时要求会议延期: 方案评审会必备资料表 资料名称 主要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项目规划设计指导性文件 项目调研报告 项目开发计划书 规划设计指引 规划设计发标前完成 以《规划设计指引》为全文重点 规划设计方案 满足《规划设计指引》要求的规划方案 评审会前三天完成 要求三家以上设计单位 其他背景资料 招标说明书、设计任务书等 地形复杂时的地块模型 影响规划的其他资料 评审会前三天完成 应包含所有可能对规划设计产生影响的直观资料 项目材料、部品计划 周边有影响项目的材料、部品调研 本项目材料、部品计划 评审会前三天完成
5.会议要求: 5.1 会议应以规划设计方案的介绍和评议为主题,其他材料主要由相关部门在会后交流研讨; 5.2 会议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地召开,由项目操作公司负责会务组织工作; 5.3 会议组织者应至少提前三天向参会者发出会议通知, 5.4 全部会议资料(含方案图纸)应至少提前一天送达与会者。
6. 评审会人员组成: 人员分类 人员组成 备注
内部评审 人员 项目操作公司总经理、集团设计工程部相关人员,各地产公司设计总监/总建筑师,设计部经理和设计骨干。 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参评的内部专业人员,详见附后内部专业人员名单 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监、各分公司总经理 有必要时参加 外部评审 人员 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外部专家组成员 外部专家选择 详见附后说明
7. 议程安排: 7.1 由项目操作公司对《项目规划设计指引》进行讲解,重点介绍项目背景、公司对项目规划方案的方向性设想、存在的问题及项目操作难点等内容。(此时投标单位应不在会场); 7.2 由各投标单位分别介绍方案,并留出20分钟左右的提问时间; 7.3 与会者就投标方案发表意见,范围宜主要集中于《万科集团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简评表》中所列的条款,以便形成具有倾向性的专业意见;属于公开评标性质的,我司与会人员应就上述方向引导会议内容。 7.4 方案评定:采用专家组与我司人员分别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应为倾向方案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具体的意见。中选或倾向方案的得票应包含集团分管副总和项目操作公司第一负责人的两票;
8. 会议结论及知会: 8.1 会议结论通过投票并附方案简评的方式得出,由设计工程部负责统计和整理。在集团分管副总和项目操作公司第一负责人的投票不一致时,由设计工程部负责协调工作,无法取得统一时,视为条件不具备,应重新安排方案设计和评审。属于公开评标性质的,会议结论按当地惯例给出,由项目操作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的技术性意见。 8.2 不属于公开评标的会议结论以如下方式给出: 8.2.1 同意XX方案,建议增加XX内容,在XX方面应予注意; 8.2.2 倾向通过XX方案,应在XX方面改进至XX程度,不需另行开会; 8.2.3 各方案均难满足要求,须在XX方面仔细考虑,完成设计后申请重新召开评审会。 8.3 结论知会: 会议结论应由设计工程部在会议结束后3天内作出,以设计工程部文件的形式发文给项目操作公司,并抄送集团领导和各与会人员。会议纪要应由项目操作公司在会议结束后3天内作出,发设计工程部作为评审会资料存档,如未能形成结论或方案须重新设计,会议纪要应抄送各与会人员。
9. 条文说明: 9.1 根据集团项目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规定,《项目调研报告》和《项目开发计划书》应在项目立项听证会之前完成,本办法将其列入《项目规划设计指引》作为方案评审时的背景资料。 9.2 项目方案招标时,我司应提供《规划设计指引》作为控制设计大方向的指引文件和设计单位的基本设计依据。 9.3 《规划设计指引》应全面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客观设计条件和我司对项目规划方案的基本设想及原则要求。 9.4 《规划设计指引》应对项目材料、部品计划提出总指引。 9.5 在与会人员对用地状况都熟悉或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简单的前提下,提倡使用远程可视会议系统召开规划方案评审会。
10. 内部专业人员评委名单:
11. 外部专家组评委的选择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人员: 11.1 政府规划国土部门的专家,有利于正确把握项目规划设计与政府部门要求之间的关系。 11.2 在所处地区有很高威望的专家,他们的意见能对政府规划国土部门的观点产生一定的影响。 11.3 创作灵感丰富的优秀中青年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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