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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化:古代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度

 小袤 2011-09-29

制度文化:古代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度

 

九品中正制度,又称九品官人法、门阀制度,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

东汉初期,由于土地兼并,产生了不少大地主。这些大地主凭借雄厚的财力,上参朝政,下凌乡里,累世相承,人丁兴旺。到了东汉时期,俨然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政治力量,被称为世家大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开九品中正制先导的是曹操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三次发布求才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要起用他们来治理国家,来带兵打仗。这无疑是对当时强调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冲击,也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大纠正。指导思想的改变,引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逐渐改变了东汉以来由门阀世族主持乡闾评议和控制选举局面的形势,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举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当政时,许多世家大族认为曹氏出身卑微,不堪合作。曹丕篡汉建魏,担心世家大族怀有异心,对他们加以有待,唯恐不周到。这时,世家大族的代表人物陈群,乘机向曹丕提出实行九品中正制度的方案,曹丕自然不好阻拦。

曹操死后,曹丕延康元年 (220)采纳陈群的创议。这样就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

九品中正制从内容上说主要有三条。一、设置中正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品评的负责人,也咄咄怪事中正官。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以后,改由朝庭三公中的司徒选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有时,司徒或吏部沿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二、品第人物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一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二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现在的品德评语。当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三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供吏部选官参考。所谓,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五至九品为下品)三类。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所谓,乃是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这是对东汉后期名士品评人物的制度化。

陈群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实际上是和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南辕北辙的。设立九品中正制,就是为了缓和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对曹丕代汉称帝的支持。曹氏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在选官制度改革问题上,之前唯才是举的措施对世家大族势力造成了不少抑制、打击,然而世家大族势力不断膨胀发展的客观形势又使曹魏不得不予以正视,只好转而与世家大族达成妥协,设置由中央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选举,而中正官又都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这样,世族渗透进选举,中央政权权和世族势力在选拔人才这个问题上,矛盾开始缓和,士族开始逐渐垄断大权。

曹丕采纳九品中正制的建议,除了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外,很大程度上也是九品中正制本身的确有其可采之处。九品中正制刚设立之初,除了照顾世家大族的利益外,也的确包含了唯才是举的精神,选举人才时品状并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以更好的维护其统治的作用。

前夕即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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