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税法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老兔和小兔 2011-10-02

《税法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2010-6-22 17:40:00   文章来源:未知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纳主体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一)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的职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二)纳税主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