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规定: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基本规定——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三)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纳税人应纳税款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
1.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2.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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