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发票的抵扣联上,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如果加盖了发票专用章能认证吗?
67号文件规定:货运发票发票联应加盖印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应该如何理解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呢?不加盖应该理解为不得加盖、不应加盖还是可以不加盖、无须加盖呢? 按照上述常见问题解答,意思是抵扣联不得加盖印章,加盖印章便不能抵扣了,成了禁止性的规定。 我认为: 1、按字面并不必定解释成禁止性的规定; 2、文件作出这样的禁止性规定没意义。抵扣联不需盖章,但盖了章又有什么影响呢?仅仅因为不需要盖章的而盖了章就不允许纳税人抵扣,有这个必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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