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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棋中王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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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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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基本概述

读音:

  yàn(粤语:jin6) 谳,音

基本词义和检索:

  (1) ㄧㄢˋ
  (2) 审判定罪:~问(审问)。定~(定案,定罪)。
  (3) 郑码:SEGS,U:8C33,GBK:DADD
  (4) 笔画数:15,部首:讠,笔顺编号:451225431121344
  (5)五笔输入法:yfmd

编辑本段详细注解

  (动)
  (1) (形声。从言,献声。本义:审判定罪)
  (2) 同本义 [verdict]
  主谳者。——清·方苞狱中杂记
  主谳者亦各罢去
  (3) 又如:谳词(结案定罪的文书);谳治(审理案件);谳平(审议,平议刑狱);谳事(审理案件);谳囚(审讯犯人);谳案(审理定案)
  (4) 将案情上报;请示 [report a case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ask for instructions]
  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谳之廷尉。——《晋书·姚兴载记》
  (5) 又如:谳奏(将案情向朝廷上报或请示);谳文(向上司申报的议刑公文)
  (6) 判明 [distinguish]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驳复仇议
  (7)英文释义: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

编辑本段词性变化

  〔名〕
  
(1) 案件 [case]
  [定国] 冬月请治谳,饮酒益精明。——《汉书》
  (2) 又如:谳牍(判案的案卷)
  (3) 犯人的供词 [confession]
  拷治榜掠,无所得谳。——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姜熊狱》
  三审定谳:是指古代中国三堂会审后最终判决定论。当前台湾司法体系采用“三审定谳制”。

编辑本段康熙词典

  【酉集上】【言字部】 讞; 康熙笔画:27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鱼列切,音孼。议罪也。评狱也。《礼·文王世子》狱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注》议??也。《前汉·景帝纪》诸狱疑若,虽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厌者,辄讞之。《师古注》讞,平议也。《後汉·斐楷传》州郡翫习,欲避请讞之烦。《注》广雅曰:讞,疑也。谓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选举志》司马光奏设十科举士,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讞科。 又《广韵》鱼蹇切《集韵》《韵会》语蹇切。??孼上声。又《集韵》鱼战切《韵会》疑战切《正韵》倪甸切,??音彦。义??同。 《正韵》俗作谳。

编辑本段相关词语

  
左谳奏谳狱谳疑谳
议谳谳平谳鞫谳谳
谳稿谳奏谳狱谳疑
谳事谳箧谳员谳书
谳鞠谳讯谳论谳法
谳刑谳牍谳鼠谳治
谳局谳决谳囚谳文
谳笔谳正谳议谳语
谳定谳案谳报谳词
讯谳谳驳信谳刑谳
详谳上谳辩谳刺谳
断谳定谳覆谳会谳
进谳鞫谳静谳考谳
决谳论谳平谳请谳
秋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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