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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底在住谁的房子?

 柴薪 2011-10-19
 

我们到底在住谁的房子?

(2011-10-18 21:35:51)

对当今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百姓而言,一生中最大的投资再无可与房产相比了。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居者有其屋”是除了衣、食以外的基本需求了。普通百姓为了获取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几乎要尽其所能,倾其所有,克勤克俭,节衣缩食。

 

几年前曾流传着一则有关中美两国民众消费理念的故事。来自美国和中国的老太在天堂相遇,美国老太说,我住了一辈子大房子,刚还完了住房贷款。中国老太说,我攒了一辈子钱刚买了一套房,还没来得及住。这则故事说的是中美两国消费观的不同。美国人是先买房后还款,超前消费。中国人是先攒钱后买房,量入为出。时过境迁,如今国人的消费观念已有根本性的改变,除极个别外,“按揭贷款”已为大众所熟知和接受了。

 

这故事仅说到中西方的消费理念,可再往深处去想便又会引出新的思考。依靠终身积蓄购买的房产在中国普通百姓的全部财产中不言而喻地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居住的刚性需求外,也是投资的重要组成,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或发生金融危机时,人们通常会把房产作为保值增值的不动产。可往往所想未必遂所愿,也许令故事里中国老太不曾想到的是,她攒了一辈子钱买到的房子并非是她以为的“不动产”。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归属权在国有,国家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尽管购房者们花费巨资购下了房产,拿到了写有姓名的房屋产权证,可人们并未获得土地的所有权,他们实际上只是获得了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

           我们到底在住谁的房子?
   照此看来,形式上取得的房屋产权并非等于实际上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的产权依附于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时限的。在此期间,房屋可以由拥有者支配。一旦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附着在其上的房屋产权也将随之消逝。因此,最终房屋“拥有者”得到的结果便是花了钱买到的不是永久的所有权,而仅仅是有限的房屋使用权,所谓的产权只是画在墙上的饼。这真是个天大的玩笑,就好比是“猫咬猪尿泡”,到头来空欢喜一场的“无厘头”游戏。

 

既然不存在房屋的永久产权而只有有限的使用权,那么也就没有房屋作为不动产保值增值一说了。因为随着土地使用年限的减少和房屋使用年限增加而带来的折旧,房子本身的价值却在不断地缩水。不仅一、二手房之间如此,同样的两栋房屋因其不同的土地使用期限也应有价格的差异。

 

对此也许有相当部分的民众并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玄机,人们在犹如脱缰野马般疯狂上蹿的房产市场面前失去了理性和逻辑判断,趋之若鹜,盲目跟风,就好似在旱季非洲草原上,一群饥肠辘辘的秃鹫在抢夺狮子和鬣狗口中剩下的腐肉残渣。

 

动物世界的规则往往由食物链顶端的兽中之王所决定,人类社会亦然。土地的产权归属取决于社会制度本无可非议,房屋依附在国有土地上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私有财产。但是无论是《物权法》还是《土地管理法》,都未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我们到底在住谁的房子?

而这点也恰恰是多数购房者鲜为关注的未知数,即便有心想知,也无从知晓。如今房产市场的离谱价格起源于政府的土地批租政策,由于采用竞价拍卖交易的规则,使得土地的价格扶摇直上,再经过开发商的推波助澜,房屋价格也随之节节攀升,最终的重负则由消费者承担。真可谓“政府有理,商家无罪,百姓吃进”。

 

那么,待到土地使用期限到来时,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又会如何呢?只有老天爷知道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你再花一笔钱取得的还是物业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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