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范围、定义和内容 在一些哲学理论中概念范围与概念内容的定义不同。 概念范围(外延)是指所有包括在这个概念中的事物,比如“白”的概念范围是所有白色的事物。范围相同的概念被称为是相当的,在逻辑研究中,尤其是在数学逻辑中相当的概念往往被看作是相同的。 在将一个概念细分为亚概念时,要注意两分法的应用,来防止逻辑谬误的发生。 在逻辑学中,一个概念的定义被看作是适当的,如果这个定义的用词描述的范围与概念范围相同。比如: 正方形是四个边长都相等的长方形是一个适当的概念。 概念内容(内涵)包括所有一个组成该概念的事物的特性和关系。比如“饲养技术”的内容包括所有有关于这个技术的特性。但在定义这个概念时人们挑选出这些特性中最关键的,比如:“饲养技术是繁殖、喂养、圈养和使用农业用动物和以此提取有价值的产品的技术”。 历史上的定义
在中世纪概念被定义为“事物的一切”(Universalia post res),来说明一个概念包括它所定义的所有的事物。 康德区分概念与见解:他认为见解是对个别事物的想象,而概念则是对多个事物的共同点的想象。 哲学争论
在哲学上对除用来描述的语言本体及其所描述的事物外是否还有其它思想上的、思维上的或抽象的实体如“思维单位”、内涵、外延等有争议。 在认识论中概念被看作是对与人类无关的事实存在的特性的反应。概念的变化和扩大反映了人类对世界的知识和认识的扩展。 相关标准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237.1—2000:“概念”是对特征的独特组合而形成的知识单元。 德国工业标准2342将概念定义为一个“采用抽象化的方式,从一群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反映这些事物之共同特性的思维单位”。 “理念”属于西方哲学史的重要范畴。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