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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法工作思路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雪域110 2011-11-06
创新政法工作思路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www.sheyang.gov.cn 2010-6-21 16:03:49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社会管理虽然是个老课题,但现在必须面对这张“新试卷”,试卷答得好与孬,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着这个地区在今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阵痛”,降低“震荡”。我们应紧跟新形势、适应新变化、探索新方法,扎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使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共进、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同步。

    一、深化“四个认识”,走出思维观念误区。一是统一对社会管理创新“战略性”的认识,走出“重建轻管”的误区。应当看到,在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性增强的新形势下,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带来的个人与社会组织依存度大大减弱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与社会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协调,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存在于思想、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从区域发展来看,抓项目倾注全力、抓招商贴本让利、抓园区建设不惜投入,而谈到社会管理往往都在文件和讲话的“另外”和“与此同时”之列。由此不难作出判断,对社会管理战略性意义认识真正到位之日,才是社会管理能够到位之时。二是统一对社会管理创新“紧迫性”的认识,走出“等待依赖”的误区。无论是瓮安等地的群体性事件,还是新疆等地的骚乱事件,无论是发生的系列袭警事件,还是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都向我们敲响了社会管理的警钟。现在提出强化这一命题都是极佳时期。如果一味地等待党委的部署,政府的支持,民间组织的自发,就有可能犯下历史性的错误。三是统一对社会管理创新“艰巨性”的认识,走出“怨天尤人”的误区。社会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免遭受各种阻力,遇到各种困难。但是在指导思想上应该体现“尽职”和“作为”,不因艰巨而退缩,不因困难而抱怨。坚持有条件要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干,就能把社会管理创新大踏步向前推进。四是统一对社会管理创新“科学性”的认识,走出“盲目应对”的误区。加强管理创新,不仅要强化政府的权威,也要重视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换;不仅要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也要重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不仅要贯彻“以人为本”,也要尊重宪法和法律;不仅要强调“快”,也要注重“稳”,考虑到政府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顺势而行,科学推进。

二、整合“四个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一是发挥党委“主导”职能,以纲举目,解决一个“错位”问题。一方面,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具体承担者和操作者的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既应积极组织党委决策的实施,更应及时向党委进言献策,报告重大事项,反映重要动向,推介先进典型,提出合理建议,敦促党委摆上突出位置,调整决策部署,组织重大活动,保持推进力度。另一方面,党委应以敏锐目光和果断决策,总揽和驾驭社会管理,克服重经济轻社会的“错位”现象,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班子全体会以及各种会议、文件、活动等载体,配强社会管理力量,倾斜财政资金保障,实行考核均等导向,动员起社会力量重视支持社会管理,以纲举目,营造环境。二是发挥政府“主体”职能,各尽其职,解决一个“失位”问题。现在过分依赖司法和警力的现象日盛一日,职能部门应当解决的问题往往习惯于导向司法,推向公安。一方面部门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用其至极;另一方面又将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棘手矛盾推向社会,人为弱化职能,造成社会管理诸多方面的“失位”。因此,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主体,协调政府职能部门高效运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三是发挥政法“主角”职能,责无旁贷,解决一个“越位”问题。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及政法综治干警始终是社会管理的主角,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基础是永恒的主题和工作的主战场。因此,既要通过党委和政府的统筹协调,解决政法机关、综治部门“越位”问题,把不该管理的又管不好的事界定给政府职能部门更有效地实施管理,又要充分履行职责,通过创新和变革,把矛盾调解、公正司法、社会治安、特殊人群、基层基础等份内工作进一步抓好,做出特色,做出实效,做出经验。四是发挥社会“主人”职能,齐抓共管,解决一个“无位”问题。社会是由若干组织构成的,他们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对象,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人,只有唤起各个组织参与管理的主人翁意识,调动起多方面、多层次管理的积极性,扎实解决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无位”问题,社会管理创新才有成效、才能长久。

三、创新“四个管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突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全力维护稳定。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是社会管理的治本之策。今年我县计划在农村大规模地建立农民学法中心户,在企业普遍建立学法班组,在社区大力推进楼长集中学法,把普法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到基层、做到职工群众。创新矛盾调处,把着力点放在“联席调解”上,大幅度提高调解的成效。创新基础管理,在进一步整合力量,有效发挥镇区政法综治维稳中心效能上下功夫,探索建立“一个头”、“一条鞭”管理模式。创新防控体系。将技防入户扩大到10万户,“红袖标”行动遍及各社区,警灯闪烁与社区群众“联心”,织密防范网络。创新信访管理,坚持和完善“周周清”工作法,化解积案,严控新案,力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突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消除不稳隐患。在全县范围内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组织,在县公安局建立“社会人管理办公室”,把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精神病患者一并纳入管理,协调人员,加强力量,建立信息平台,增设专项预算,确保正常运转。在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其社区建立“社会人管理工作站”,确保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经费到位。全面推广“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机制,加快出租屋及租住人员信息采录。三是突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确保有效转化。坚持司法组织、公安组织、镇区综治组织、村居维稳组织联动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全面建立自动跟踪信息系统,实现全天候有效掌控;大力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树立致富典型,致力消除社会歧视。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吸毒人员、因失业失恋等心理扭曲人员,普遍建档立卡,逐层分解落实包保责任。四是突出虚拟网络社会管理创新,实现趋利避害。成立网络管理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实行昼夜不间断监控。注重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并用,建立网上舆论正面引导、负面不实报道及时消除、重大舆论快速反应的应对机制。

四、搭建“四个平台”,化解社会管理瓶颈。一是以制度规范,出台操作性意见。以文件形式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政法(综治)、社会组织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对组织的架构、力量的配置、人员的选配都有明确的规范,用以指导基层的创新,便于县、镇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贯彻实施。二是以定量定性,强化绩效性考核。县、镇党委、政府将社会管理创新列入三个文明考核范围,并占有一定的分值。在年度工作责任状中,明确载有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和要求。县、镇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制订社会管理创新的定量考核细则,每年或每个阶段突出一些重点,并提升在综治平安创建中的考核比重。以定量考核结果来衡量优劣好坏,定夺先进后进,层层传递压力,保持推进力度。三是以财力保障,落实支撑性措施。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对社会管理的专项扶持,增加必要的转移性支付,帮助经济薄弱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研究制定基层财政各分项支出的预算标准,增强对县、镇财政的约束,确保必要支出预算到位、拨付到位。四是以活动推进,实施节点性管理。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已制订阶段性活动计划,将通过专题讲座、集中轮训、现场观摩、典型巡讲、巡回展览等多形式、多方法,优化载体,把握节奏,讲求实效,始终保持有力的推进态势,逐步实现社会管理科学、依法、有序、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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