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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

 昵称7633426 2011-11-18

 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开头,韦伯明确提出了一个他毕生关切的根本问题:一个现代欧洲文化世界的儿子,在处理普遍历史问题时,总不免会合乎情理地问:究竟哪些情势一起作用,导致了那些在西方,并且仅仅在西方这里,才出现的文化现象——而这些现象,至少我们通常都以为,它们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整本论文集中他都致力于思考这些问题,为什么仅仅在西方才出现了这些特有的文化现象,而其他国家在某段历史时期甚至也具备过相同的经济文化环境,但只有在西方,某些最为特殊的现象才慢慢在历史中明晰,并最终发展出来,使世界各国都开始反思自己的历史。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实际上是在回应他在论文集中另一本影响广泛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提出的观点,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有它特有的内在的规律性,并且有它所根植的文化、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土壤。与《新教伦理》一书相适应,韦伯整本书所论证的便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精神没有在中国发展起来?韦伯在指出了中国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上与西方的不同后,将西方的清教与中国的儒教和道教作对比,提出了最重要的,即在宗教伦理精神上最根本的差异。而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宗教伦理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事实上已经体现了一种理性化的价值观,韦伯在《新教伦理》中说道:“现代资本主义精神,以及现代文化的一个根本要素,即以天职思想为基础的合理行为,产生于基督教禁欲主义。”在韦伯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对支配类型的研究占有重要地位,而在韦伯看来,最合理,最符合文明发展进程的支配类型应当是依靠目的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为目标制定出来的法律建立的法理型支配。也就是说,理性化在这一支配类型中表现的最为突出。

与马克思所阐释的资本主义精神所不同,韦伯将资本主义精神分为非理性和理性两种。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精神若没有最终走上理性化的道在马克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精神无疑是一种贪婪掠夺式的海盗冒险精神, “一旦有适当的利益,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它就敢践踏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在韦伯眼里,马克思所形容的或许正是非理性的资本主义精神,因为在这种情形下,求利欲足以毁灭任何理性的经营方法,不但没有可能发展资本主义,甚至会毁灭它,使资本主义窒息在人们的贪欲中。韦伯认为对财富的贪欲从根本上不能等于与资本主义精神,他觉得“资本主义更多的是对这种非理性欲望的一种抑制或至少是一种理性的缓解。”在其宗教社会学论著中,他反复论证:资本主义精神不能归结为靠赚钱以牟取私利的欲望,而应被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加尔文教教义中的预定论和禁欲主义,清教徒的重现世、重善行和勤奋、节俭、诚信等良好的伦理道德,都是造就现代资本主义的精神动因。基督教不反对个人变富,但是表面的富裕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他们总是希望使用自己获得的财富来使上帝更加荣耀,并谋求邻舍的福利。正因为基督教义赋予人劳动尊严并强调个体自由的精神, 所以才对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对典型的清教徒而言,经济上的成功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与目的本身,而是一种证明的手段。他们对此世并不抱有希翼,任何耽于享乐的行为都被认为是一种堕落,从而违背了上帝的意愿。在清教徒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对资本的占有,并非是对更好的现世生活的期待,而是一种对占有的热情,或者说是,向上帝证明自己的方式。财富不会使得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只是借财富的梯子,希望由此能通向永恒的来生。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以及资本主义企业在经济文献允许我们作判断的所有文明国家中都早已存在,但西方仍然发展出一种极其不同的自由劳动之理性的资本主义组织方式。现代西方社会结构及其全部特殊问题都与这种自由劳动之理性的资本主义组织方式紧密相关(这些特殊问题包括理性化的法律和行政机构、公民概念、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大工业企业家与自由-工资劳动者之间的现代冲突等等) ,也正是这种组织方式使得通常意义上认为的西方资本主义的主要特点获得了重要意义(这些特点包括精确的核算与筹划、事务与家庭的分离、合乎理性的簿记方式、通常所谓的商业化、可转让证券的发展、投机的理性化、交换等等)。这种理性的资本主义经济行为的依赖于三个因素:
   1理性的技术。资本主义的独特的近代西方形态受到各种技术可能性的发展的强烈影响。它有赖于以数学和精确的理性试验为基础的现代科学,同时这些科学和以这些科学为基础的技术的发展又从资本主义利益那里获得重要刺激。
   2、法律和行政机关的理性结构。近代的理性资本主义不仅需要生产的技术手段,而且需要一个可靠的法律制度和按照形式的规章办事的行政。这种理性的、合法的、在形式上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行政机构是有个人创办的、具有固定资本和确定核算的理性企业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
   3、人的能力和气质。以上两点归根到底都意味着对这样一个东西的探究,即西方文化中特有的理性主义问题。采取何种类型的实际的理性行为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些理性行为的类型受到精神障碍的妨害,那么理性的经济行为的发展势必会遭到严重的、内在的阻滞。而以某些宗教观念为基础的关于责任的伦理观念,对于行动者有着至关重要和决定性的力量。
    接下来我们可以从韦伯的《儒教与道教》中,看他是如何在另一种文化中,以反向论证的方式来说明为何理性化在中国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是哪些因素制约并阻碍了资本主义精神在中国的产生。

    首先要阐述的是家产制(也被称为“家产官僚制”)。家产制一般说来是一位家长对其家人(或者说家共同体)所拥有的权威,在这种支配中,传统是规范的来源,属下人格性的服从是支配者命令正当性的保障,权威是家长在家族范围内的私人特权。家长的专断权利以及用神圣传统约束权力构成了家长制的基本特点。在这样一种支配制度下运作的大家族,其财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又要继续维持家族内的有效支配时,必然会遇到诸如组织问题、家长与依附者的关系问题,这便促使家长制产生最原始的变异。当这些问题置于统治广大疆域的国家政府的层次上时,还会被进一步的成倍放大,这种扩大的家长制统治就是韦伯所谓的“家长制支配结构的一种特殊变形——通过分配土地(有时尚包括农具)给家中年轻男子及其他依附者的方式,将家权力分散化。”治水等大型建筑工程的需要与军事制度、科举制度、士人阶层以及儒家思想广泛深入的影响力共同作用下的中国家产制,在维持与延续的过程中,呈现出这样一种特点:皇帝“不仅是最高的领主,同时也是最高的祭司”。也就是说,皇帝不仅是一个统治者,还担负着教化人民的职责,是传统的代言人。同时,自夏商周三代以来,中国人逐步确立并强化的祖先崇拜,将对一家之主的孝敬与对传统本身的神圣性的崇拜进一步结合在一起。这一切使得在中国,传统并未形成对专制意志的有效制约,反而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合法来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专断权力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经由传统强化的权力不会永久性集中于某个具体的个人或其家族手中,而是集于“皇帝”这个“职位”以及依附皇权的行政官僚集团手中。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反贪官反昏君的运动屡见不鲜,却从未有过反官僚反帝制的变革。正是传统塑造和维持了这种稳定的权力关系结构和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在家产制的统治下,氏族通过祖先崇拜的方式凝聚,其影响力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与政府的统治权力相匹敌。氏族甚至拥有为其成员立法的权力,此权利不仅具有超越法律的效力,而且在某种情况下,甚至在宗教礼仪问题上,还具有抗拒法律的效力。氏族如果团结一致的抵抗地方上待遇的不平等,比西方自发形成的工会所发动的罢工还要来得有威力。因此,现代大企业所独具的“劳动纪律”与自由市场的劳工淘汰,以及任何西方式的理性管理,在中国都受到阻碍。(第四章 三、中国村落的自治)“同时,我们在中国近代并未发现强迫出事通行证件的义务、强迫就学和服兵役的义务。同样,既没有限制高利贷的法律,也没有限制货运的类似法令。这种情况显然有利于市民行业的自由发展,但具有西方特色的市民阶层却没有发展出来。从纯粹的经济角度而言,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工商业的资本主义,是有可能从小资本主义的萌芽里发展出来的。但之所以没有发展出真正的资本主义,原因几乎全在于国家的结构。”(第四章 四、氏族对经济关系的羁绊)在家产制的国家形势下,个人的自由权几乎没有受到任何保证。人们依赖于氏族的联系,任何被认为是有伤风化的行为,不需要专门的法规就可以对其进行惩罚。立法的内在性质是以伦理为取向,寻求的总是实际的公道,而不是形式法律。这里面隐藏着一个规则和道德的东西。在家产制形式下,人民遵从的是没有具体定义的所谓道德,这个道德没有具体的尺度,像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一样,可以由德高望重的人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解释;而不是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法律,即保障所有人,同时约束所有人的规则。规则之中之所以隐藏道德,在我看来,就如同构成自然法的基本要素是正义一样,并且,规则之所以能使道德回归,是因为它明确的范围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公正,能使人们在平等的环境下追求自己的发展。(顺便一说,呵呵,回答老师上课为我留下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由于缺乏一种形式上受到保证的法律与一种理性的管理和司法,加之存在着俸禄体系和根植于中国的人的“伦理”里、而为官僚阶层于候补官员所特别抱持的那种态度,所以不可能产生西方所特有的理性的企业资本主义。(第四章 家产制法律结构)无论是以传统伦理为取向的家产制,还是以祖先崇拜为凝聚力的氏族,都可以解释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支配类型是传统型的,而传统型支配是非理性成分最多的一种支配类型,代表的是一种保守的力量,主张维护一切传统的、神圣的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违传统

中国的士人阶层大部分由儒生组成,士的理论标准即是由孔子提出的。《论语·子路》子贡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孔子答曰:行己有耻,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这就是说,只要严於律己、忠君爱国的人就能称为。孔子的这个“士”君子的概念基本上是重叠的。在中国的社会教育体系中,儒家教育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受过教育的儒生们将出仕视为一展身手的机会,同样,这个知识阶层也并非只满足于对自身的修养的提高而读书,而是一个官员和官职候补人组成的阶层。对这些“知识分子”的教育,也并非让他们自身掌握某种专门化的技能,而是通过对文献的通读,对古老传统的学习和继承,而养成某种有教养的人的思考方式。这些具备了经典知识的学生被认为可以享有政治上的权力。长久以来,中国的儒教来生抱着一种根本性否定的观念,儒教所关心的只有此世的事物,在儒教的伦理中完全没有拯救的概念,儒教徒并不渴望得到“拯救”,不管是从灵魂的转世还是彼世的惩罚中得到拯救。儒教徒只想通过自制,机智地掌握住此世的种种机遇。(第六章 “礼”的中心概念)由于不注重专门化的知识,任何技能的形成都是艰难的,尽管中国的很多技艺都十分精湛,但由于这不是大众所趋向并推崇的,因此缺少理性主义功名心的产生。对于很多专门化的技能,由于缺少名与利的刺激,而无法发展成理性的技术。在一种实践理性主义的支配下,官吏阶层拜托了所有的竞争,没有了理性的科学,没有理性的技艺训练,没有理性的神学、法律学、医学、自然科学和技术,没有神圣的权威或势均力敌的人类的权威;而只有一种切合官僚主义的伦理,而这种伦理,只有在顾及到氏族内部的传统势力时,以及在对鬼神的信仰中,才会受到限制。(第六章 自然思维科学之欠缺)古代的儒家教育从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今天的全面教育,培养出全面的人才,公务员考试内容之繁杂与古代科举制度中要求学生通读各种文献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官职恰恰是国家缺乏合理的专业化的表征。“君子不器”告诉我们,君子是目的本身,而不只是作为某一特殊有用之目的的手段。(第六章 经济思想与对专家的排斥)而对于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来说,专门化人才必不可少。任何部门的产生以及管理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明确的分工,所需要的也就是专门化人才,而不是官僚制下触类旁通、泛读经典的官员。

如果说儒教对世上的万物采取一种随和态度的话,那么清教伦理则与世界处在一种强烈而严峻的紧张状态中。尽管儒教与清教都要求人们绝对的自我控制,但前者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尊严,后者则是为了体现神的意志。对清教而言,尘世的各种诱惑是阻碍他们通往永生天国的因素,因此,改造而非适应,才是他们对待今世的态度。而在儒教徒看来,正确的救赎之路在于适应那永恒的、超神的世界秩序——道,也就是说,适应那些由于宇宙和谐而产生的共同生活的社会要求。儒教的根本性质是入世的,对此生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无论在思想还是行为上都完美的“君子”,则是士人阶层的最高的追求。现实生活中个人所产生的一切不满,均源自于自身在某种教养方面的欠缺,环境是无法改变的,至少是个人的力量难以决定的,因此可以改变的只有自己。让自己更好地适应生活,与天地万物合一,与人伦纲常和谐,是儒生追求的目标。改变环境在人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他们永远站在自身的角度上,“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这也根本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本质上的分离。一方面是人们之间互相缺乏真正的同情心,另一方面,由于家产制以及氏族凝聚力的影响,社会团体间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的来源并非是人与人彼此的信任,而是在传统的影响下,受习俗的束缚以及害怕失去家族支撑的恐惧。而与此相对,伦理的、理性的宗教——尤其是新教伦理的、禁欲的各教派的伟大的成就,在于打破了氏族的纽带,建立起一种共同的信仰,它体现为人们之间超越血缘关系的相互信任,同为上帝子民的关系纽带。这种相互之间的信任不但优于血缘,甚至超越了血缘,它给了人们各自足够的自由,又以共同的信仰将彼此联系在一起。儒教的君子只致力于外表的“镇静”,而不信任他人,就像他也相信别人不会信任他一样。这种怀疑一切的态度,妨碍了所有的信用与商业的运作。相反,清教徒信任他人,尤其是在经济上信任他人,无条件地和坚信地相信宗教决定的教友的合法性。(第八章)尽管两种宗教都是理性的,但惟有清教的理性是有助于经济的。“儒教的理性主义在理性地适应现世;而清教的理性主义诣在理性的支配这个世界。”

读这本书历时很久,一方面书中的韦伯的知识之丰富,论证之繁杂让我难以驾奴;另一方面对我国传统文化了解之欠缺也成了我理解时的障碍。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从中获得了很多的获取知识的快乐和成就感,对韦伯在社会学上的成就也有了真正直观地认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伟大而聪明的人。在对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我始终陷于一种底气不足的怀疑中,就像一个自我认知不足的人通过别人的眼睛来看待自己一样,虽相信其会多一份客观性,也不禁怀疑难道他所说的是真实的自我?因此,更有效率、更具批判性的读懂这本书,所需要的是我对本土文化更深刻的了解,这也回应了开学第一节课的问题,学这门课究竟有什么用?我对自己实用主义的想法感到惭愧,就像喂饱了这皮囊,而它在造物主眼中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但这却是必须的,更加了解自己,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究竟在什么位置,才不会有一种随时被洪流卷走的迷失感。感谢这门课以及为我上这门课的老师,多年之后,也许我会淡忘了这课堂,但我会以在这门课堂所学到的思维来考虑问题。

参考论文:

1.对马克斯·韦伯“理性化”的解析樊新周,田宝贵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安徽合肥230039

2.家产制与现代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命运——马克思·韦伯笔下“家产制”浅析,丁莉婷,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3.西方文化的理性化简析———以马克思·韦伯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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