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高职贯通培养继续试点 明年拟新增招生计划300名
2011-11-18
意见决定,贯通培养试点方案要一体化设计,不分中高职阶段;选择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院校高职学院进行贯通培养试点,自主招生;优先选择共属同一职教集团的中高职院校进行试点。不属同一职教集团的中高职院校应建立确保试点顺利进行的机制。已开展贯通培养试点的中高职院校原则上今年不得申报新的试点专业。 申报贯通培养试点的院校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试点专业,且该专业须是本院校的重点专业,每个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限为60至80名。 来源:《文汇报》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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