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职试点“注册入学”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简称《方案》),规定我省自2014年起在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凡在当年高考统招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纳入试点范围的高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方案》规定,试点院校范围是未被列入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高职学校。这些院校可自主决定拟试行注册入学的专业和招生计划,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教育厅自愿申请,经批准后,纳入高职学校注册入学试点范围。 只有在当年高考取得成绩且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才可以向纳入试点范围的高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注册入学录取安排在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注册设两个轮次,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 根据规定,试点高职学校必须通过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开展注册入学工作,只能以注册成功的数据为唯一录取依据,严禁录取未成功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学校不得转为统招批次的计划;而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转为注册入学计划。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记者 赵 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