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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训“远程辅导与评价”的实施方案

 昵称7SaWi 2011-11-26

关于广东省骨干教师培训“远程辅导与评价”的实施方案

 

各位广东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各位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为了强化骨干教师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推动骨干教师在集中面授之后回到自己的学校继续保持在岗学习和跟岗学习的热情,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广东省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组”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以课题研究的形式推动教师个人阅读、同伴听课、行动研究。每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每个骨干教师必须在“有效教学的行动研究”的总课题下形成自己的子课题。(1)如果暂时不能选定自己的个性化的子课题,可以直接以总课题“有效教学的行动研究”为自己的研究课题。(2)鼓励学员将总课题与自己所教的学科结合起来形成子课题,比如“小学语文有效教学的行动研究”、“数学有效教学的行动研究”、“外语有效教学的行动研究”。(3)鼓励学员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关键词,形成个性化的子课题,比如“小学语文发表式作文的行动研究”、“初中数学自学辅导的行动研究”、“浸入式外语教学的行动研究”。(4)几个学员可以合作做同一个课题研究,但提交结业论文时每个学员必须撰写个人化的独立的行动研究报告而不可以几个人合作提交一份总的结业报告。

第二条  骨干教师采用“两级导师负责制”。大学学科教学法专家作为导师,负责指导并推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课题研究。

每个大学导师一般负责指导10名左右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大学导师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课题研究并推动主持人每周至少撰写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作为导师,负责指导并推动骨干教师的课题研究。

每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指导10名左右的骨干教师,每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链接本人所负责的骨干教师的博客,以便及时交流和指导。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本人除了亲自实施自己的课题研究之外,负责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并推动骨干教师每周至少撰写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

第三条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建立课程评价小组,课程评价小组负责为学员的面授学习、在岗学习和跟岗学习提供远程的辅导和评价,并以学员撰写的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作为考察大学导师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骨干教师在结业之前必须提交一份正式的课题研究报告作为“结业论文”。课程评价小组对学员的课题研究进行中期考核与检查。学员每个月月末(30日之前)在自己的博客上提交一份课题研究的进展报告。课程评价小组每月评选优秀的月末进展报告并推荐到当月的“广东省教师工作室简报”的“行动研究日志”栏目发表。

第四条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课程评价小组每月分别统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以及骨干教师撰写的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分别以“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和“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的形式发表优秀的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同时,对当月没有撰写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的学员及其导师提出改进建议。对连续两个月没有撰写读书日志、听课日志或行动研究日志的学员及其导师提出通报批评。若导师对学员的课题研究长期指导不力,在下一轮的骨干教师培训中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第五条  骨干教师跟岗学习期间,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骨干教师至少每周撰写2份听课日志或跟岗学习心得。课程评价小组编辑“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跟岗学习专刊)和“广东省骨干教师培训简报”(跟岗学习专刊)。

第六条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课程评价小组设“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责任编辑1名,负责5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辅导与评价,负责编辑“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和“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

“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责任编辑的职责是:(1)至少每两天一次登陆“广东省名师工作室博客”并浏览5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博客文章,在20%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博客那里留言并转载优秀的文章;保证名师工作室博客每2天有新的文章出现(以转载为主)。对没有做到每周至少一次更新博客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出改进建议。(2)每月月末做一期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在简报上发表优秀的博客文章,并对连续两个月没有更新博客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其导师提出点名批评。(3)及时在名师工作室博客上向名师、骨干教师发布最新“公告”。

第七条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课程评价小组设“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助理5名。“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助理的职责是:(1)每人每周至少1次登陆“广东省名师工作室博客”,以“广东省名师工作室博客”的身份浏览自己所负责的100名骨干教师的博客文章;(2)在20%的骨干教师博客那里留言并转载优秀的文章;(3)每月做一次“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的初稿;并在月末的倒数第二天提交到“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责任编辑那里。最后由“广东教师工作室简报”责任编辑做成“广东骨干教师培训简报”。

第八条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设立“广东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广东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课程评价小组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督促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对工作效率不高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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