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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学与史书:正史

 小袤 2011-11-30

中国史学与史书:正史

 

中华历史与历史记载皆源远流长,史书史籍浩如烟海,史学在古代特别发达,史书在古人心目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最著名也最具代表性的正史,当首推二十四史。正史一词最早见阮孝绪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济志》,因纪传体史书史记》、《汉书》,以帝王本紀为纲,故正史。至乾隆四年修《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纪传体史书为正史。

 

正史多属于官修的纪传体史书,具有官方性、权威性、正统性等性质。正史的数目,唐有十三史,宋有十七史,明有廿一史,清有廿二史、廿四史,现代有廿五史之名。十三史是指《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十七史则要加上《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再加上《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四史后为廿一史。清乾隆初年修成《明史》,后又增列《旧唐书》、《旧五代史》,成廿四史。成廿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采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新元史》修成,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廿四史”合称为“廿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廿六史”。

   

 

关于非正史的史籍名称,一般认为,在正史之外的较有体例、系统和组织的史书,称为“别史”;否则多称为“杂史”。另外,私家所撰的杂史,现代人又统统称其为“野史”,这一名称并不是历代目录中的正式类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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